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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族风土的记忆与诗情:


            《正红旗下》

  老舍从60年代初开始创作的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正红旗下》16属于其最为成熟的作品之列,在艺术造诣上几乎超过了他以前的任何小说,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小说只写了十一章便不得不终止,在文学史上留下了莫大的遗憾。但是从已完成的篇章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出老舍在这部作品中的追求:即以自传为线索,表现社会风习与历史的变迁,尤其与他过去的写作不同的是,他在这部作品中对本民族的历史--清末旗人的生活习气作了出色的表现。对这一目的来说,自传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察、进入历史与审视民族风习的视角。老舍一方面又回到他以前创作的审视国民性的角度,另一方面,在不违背时代共名的前提下,他以个人所见所闻的民族风习及其变迁为叙述的中心,与本民族的历史保持一种亲熟的反省态度。这种态度与《茶馆》类似,是采取了一种把重大的历史事件与思想主题化入对日常生活的描绘之中的叙事策略,从而由时代共名走向对民族民间风习的诗意描绘。
  作为一部小说的人物兼叙述者,小说中的“我”可以区分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的“我”是小说中的人物,他在已完成的十一章中是一个始终未超过十五岁的小涪子,作为小说的叙述者,他却是一个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雨沧桑、具有批判能力的人物,他叙述本民族的社会风习与历史变迁时,带有一种亲熟而又有善意的讽刺的态度,在亲切形象的描绘中也伴随着冷静的对民族性的批判与反省,由此出发,老舍对民族风习的表现才有了真正的深度与艺术魅力。满洲人入关二百多年,原来的勇武善战之气退化殆尽,清末的旗人已深受汉文化的影响,奢靡柔弱,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讲究“生活的艺术”,“二百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一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沉浮在一汪死水里。”这种艺术说白了就是对“礼节规矩”与“玩”的讲究,象小说中的“大姐夫”父子,“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的细致,考究,入迷”,“他们老爷儿们都有聪明、能力、细心,但都用在从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与刺激。他们在蛐蛐罐子、鸽铃、干炸丸子……等等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他们的一生象作着一个细巧的,明白而又有点胡涂的梦”. 在“小刺激”与“小趣味”中,他们消磨着自己的生命,“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这种死水式的生活在作家的笔下生动地表现出来,在字里行间隐含着讽刺与批判的锋芒。这种“生活的艺术”表现在另一方面就是“妇女们极讲规矩”,尤其是年轻的媳妇,在聚会的场赶,怎样伺奉长辈,怎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端茶递烟,招呼周到,而且要“姿态美丽得体”“在长辈面前,她不敢多说话,又不能老在那儿呆若木鸡地侍立。她必须选择最简单而恰当的字眼,在最合适的间隙,象舞台上的锣鼓点儿似的那么准确,说那么一两小镐,使老太太们高兴,从而谈的更加活跃。”在较大的场赶就是“这种艺术的表演大会”.规矩与玩乐,这种“生活的艺术”甚至成了他们对付洋人、证明自己高洋人一等的手段,如定大爷对付牛牧师时,在邀请他时同时邀请了两个翰林、一僧一道、两个喇嘛,故意以各种规矩和讲究让牛牧师叨陪末座以给他难堪,这种心理在外国列强侵略中国的背景之下显得特别自欺欺人,从而构成一种蕴含的讽刺。老舍胜过以后的所谓“京味小说”作家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小说不只仅仅是一种怀旧的风俗描写,而是在其中寄托着深刻而沉痛的对民族性的反省与批判,正是这种感情使他不至于落入油滑的泥坑。
  在对“生活的艺术”的描写之外,老舍还写出了时代冲击之下旗人的分化,富裕的旗人在讲究着“生活的艺术”,贫困而老实的旗人则在贫穷中挣扎,靠举贷为生,而且随着政府的腐败没落,旗人的地位下降,赊帐越来越困难。“我”的一家就在这种贫困的生活中苟延残喘,每次领了饷银总是要还的钱比得到的钱多,而由于旗人的特殊地位,他们又难以拉下脸去做苦工。也有一些旗人,他们越过这种偏见,做某种在以前被认为是下贱的手艺,也与汉族、回族人民打成一片。象“二哥福海”,是“熟透了的旗人,既没忘记二百多年来骑马射箭的锻炼,又吸收了汉族、蒙古族和回族的文化”,可同时又是个“油漆匠”,还信“白莲教”,二哥是书中少有的有头脑的人物,“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总会有人,象二哥,多看出一两步棋的。”穷人有穷人的活法,他们的生活中也有自己的一点点乐趣。书中对“我”“洗三”时的描写:二哥福海既办的经济,又不违背“老妈妈论”的原则,白姥姥认真做着典礼中该做的事情,说着“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之类的祝词,一派贫穷而又融洽的气氛。类似这样的充满温情的描写,显示出作者对本民族社会风习的眷恋之情。书中还对旗人之中堕落为借洋人之势力欺负中国人的“吃洋教的”渣滓作了漫画式的描写,也暗示了义和团运动的兴起,虽然在已有的部分没有来得及作充分的描绘。
  这部小说的语言艺术也很值得称道,老舍把理性的反思融入形象的描绘之中,从而形成一种含蓄的讽刺笔调,特别适合小说所要表现的民族风习与反思国民性的需要。这在上述对旗人的“生活的艺术”的描绘中已可以看出,再略举一例,如书中对定大爷的描写:“他的字写得很有力量,只是偶然地缺少一笔两笔,或多了一撇。……他没学会满文,也没学好汉文,可是自信只要一使劲,马上就都学会,于是暂且不忙着使劲……他自居为新式的旗人,既有文化,又宽宏大量。他甚至同情康、梁的维新主张与变法。他的心地良善,只要有人肯叫‘大爷’,他就肯赏银子”. “自幼儿就拿金银锞子与珍珠玛瑙作玩具,所以不知道它们是贵重物品。因此不少和尚与道士都说他有仙根,海阔天高,悠然自得。他一看到别人为生活发急,便以为必是心田狭隘,不善解脱。……他渺茫地感觉到自己是一种史无前例的特种人物,既记得几个满洲字,又会一两句汉文诗,而且一使劲便可以成圣成佛”.这种概括性的描绘很有力度,既起到了简洁地介绍人物的作用,又融评价于描绘之中 ,婉而微讽而又穷形尽相,非常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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