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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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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西方据优势地位时的世界,1763-1914年

第十五章 印度

    印度是一个巨大的非西方社会,不仅受到西方武器的进攻和打击,而且为西方武器所蹂躏和彻底地征服,不仅为西方武器所征服,而且在那以后为西方行政官员所统治。……因而,印度与西方相处的经历比中国或土耳其与西方相处的经历更痛苦、更耻辱,比俄国或日本与西方相处的经历要痛苦、耻辱得多;然而,正因为这一原因,印度与西方的关系也密切得多。……我们西方的铁很可能更深地进入印度的灵魂。

——阿诺德.J.汤因比

    在英国人到来以前,印度已一次又一次地为雅利安人、希腊人、西徐亚人、土耳其人和莫卧儿人所侵略。这些侵入者都给这块巨大的次大陆留下了自己的印记,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印度的传统社会的发展。英国人的历史作用是分裂并改造了这一传统社会。其他侵入者主要造成社会顶层的变化,但英国人的影响下至村庄一级都能感觉到。英国人与前者之间的这一差别的原因可以在英国社会的能动的、扩张的性质中找到,这种性质逐渐破坏了比较静止的、自给自足的印度社会。要了解侵入和改造的这一过程,首先必需研究传统的印度社会的性质。然后,我们将考察英国的影响的性质和印度对这种影响的反应。

    一、印度的传统社会

    在工业前时代,传统的印度社会的基本单位与包括欧洲在内的世界其余大部分地区一样,是村庄。在村庄内部,关系重要的不是个人,而是联合家庭和种姓。这种组织的集体形式不仅是社会稳定的根源,也是民族衰弱的根源。对家庭、种牲和村庄的忠诚是主要原因,这种忠诚阻止了民族精神的形成。

    按古老的风俗,土地被认为是君主的财产;君主有权利领取全部产品中的一部分或这部分的等价物。这构成田赋,田赋是国家岁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耕种者的主要负担。交纳给国家的产品份额因时期而不同:从六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甚或一半。通常,以村庄为单位的集体负责以产品或货币来交纳田赋。在印度的某些地区,由于根据每个家庭的劳动者人数定期重新分配土地,维持了一种大致上的平等。除了这种习惯做法外,农民只要交纳他的一份赋税,就拥有使用土地的世袭权利。

    运输工具和交通工具是原始的,因此,村庄往往会在经济上和社会上变得自给自足。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陶工、木匠、铁匠、书记员、村镇牧人、祭司和教师及永远存在的占星术家。陶工用陶轮生产农民所需要的简单器皿;木匠建造、修理建筑物和犁;铁匠制造斧子和其他必需的工具;书记员处理法律文件,写出不同村庄的人们之间互通的信件;村镇收入白天放牛,晚上把牛还给各所有人;祭司和教师常常由同一人兼任;占星术家为播种、收割、婚姻和其他重要的事情指明吉祥的时间。这些工匠和专门家以近似物物交换的方式为他们的村庄服务。他们提供服务的报酬是从耕作家庭得到谷物或从村里得到供他们自己使用的免税土地。这些职业和职责的世袭的、传统的划分由种姓等级制度打上了义务性的标记。

    村庄的政治结构由一个每年经选举产生的五人以上的地方自治会构成,今日称作乡村自治委员会(即panchayat,“Pancha”的意思是“五”)。乡村自治委员会通常由种姓首领和村里长者组成;他们定期开会,来执行地方审判、收集赋税、让村里的井、道路和灌溉系统得到修理、设法使工匠和其他专门职业者得到供养、殷勤地招待穿过村庄的旅行者并给他们提供向导。除了交纳田赋和满足对强迫劳动的不定期的需求外,村庄与外界没有什么交往。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使得每个村庄除少数必需品如盐和铁之外,基本上不依赖印度的其余地区。因而,印度原有的城市就性质而言是非工业的。相反,它们是宗教中心如贝拿勒斯、布里和阿拉哈巴德,是政治中心如浦那、坦焦尔和德里,或者是商业中心如位于从印度中部到孟加拉的商人路线上的米尔扎布尔。

    印度作家往往使这一传统的社会浪漫化,描绘出乡村生活的一幅田园诗的情景,说这种生活以缓慢而令人满意的节奏平静地一代一代继续下去。诚然,集体组织如联合家庭、种姓和乡村自治会的存在为农民提供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安全感。每个个人都认识到在其当地村庄中的责任、权利和地位。如果中央政府强大到足以维持秩序、足以将田赋限制到通常收成的六分之一,那么,农民群众确过着安宁的、满意的生活。但是,中央政府常常衰弱得不能保持秩序,因此,村民们受到贪婪的税史和强盛团伙的冷酷无情的敲诈勒索。17世纪莫卧儿帝国结构崩溃时的情况就是如此。葡萄牙传教士塞巴斯蒂昂·曼里克神父曾在1629年和1640至1641年居留印度,注意到孟加拉的田赋不仅被再三地增加,而且预先4至6个月就被征收。他说,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官员经常调换,官员们总是任职很短时期后就被免职或调离。“因此,他们过去老是预先收税,还时常采用暴力,当可怜的人们无法纳税时,他们就夺取这些人的妻子儿女,使他们成为奴隶并将他们拍卖,如果后者是异教徒的话”(也就是说,是印度教徒而不是象居于统治地位的莫卧儿人那样的穆斯林)。

    然而,甚至在如此艰难的时期,印度村庄在任何基本方面均没有被改变。单个单个的地区遭到蹂躏,但最后,耕种者回来恢复其传统的制度和传统的生活方式。迟至1830年,英国总督查尔斯·梅特卡夫还提到并强调了印度村庄的这种永恒的、不可毁灭的特点:

    村社是小小的共和国,几乎拥有他们心里想要的一切东西,几乎不依靠任何外交关系而自立。他们似乎在其他东西无法保持原状的地方继续处于原状。一个王朝接着一个王朝崩溃;一场革命接着一场革命发生;印度人、帕坦人、马拉塔人、锡克人、英国人依次成为主人,然而,村社依然如故。在动乱时期,他们武装自己,增强自己的力量;一支敌军穿过乡下乡村社将自己的牛关进围墙,让军队平静地通过;如果掠夺和破坏是对准他们自己、敌方使用的力量又不可抵抗,他们就逃到远处友好的村庄,但是,当风暴过后,他们便回柬重操自己的营生。即使当地连年出现不断的掠夺和残杀,以致村在无法被居住,但每当恢复和平的力量复活时,村民们仍然会回来。一代人也许死亡了,但下一代人会回来。子孙代替他们的前辈,村庄建于原来的地点,住宅造在原来的位置上,同样的土地由那些在村庄人;减少时被赶去的人的后备再占用;将他们赶走不是件小事,因为他们常常会在骚动、动荡的时代里保持自己的阵地,并获得足以成功地反抗掠夺和压迫的力量。

    二、英国的征服

    相对地说,英国人到来以前,印度的村庄是不变的、自给自足的。但是,在探讨这些西方入侵者的影响之前,我们将考察他们为什么能在18世纪后期和 19世纪期间不太费力地征服整个印度的原因。这是一个实际问题,因为在亚布奎于16世纪初占领果阿之后的250年里(见第九章第四节),欧洲各国在印度的地位实质上一直是相同的。25O年里,他们仅能坚守沿海的少数根据地。然后,在短短数十年间,势力均衡决定性地转变了,整个印度次大陆受到英国的统治。

    这一结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西方各国的经济、军事力量的不断增长来解释。但是,这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它不能说明为什么印度对西方的屈服较中国对西方的屈服要早得多。因此,必需考虑印度本身普遍存在的状况。首先,莫卧儿的力量和权力已衰落(见第二章第四节)。这使穆斯林军阀和地方总督能在各地区宣告独立、建立个人王朝。用这种方法,海德拉巴的尼扎姆于1724年开始当权,海德尔·阿里和他的儿子提普·苏丹把自己安置在迈索尔(父亲于1761年执政,儿子较晚)。同时,信奉印度教的人通过组织一个其中心设在浦那城的强有力的「马拉塔]联盟来坚持自己的权利。马拉塔人赢得对整个德干的控制,然后,约1740年前后,开始侵入印度北部,打算取代正在衰落的莫卧儿人。因而,18世纪时,随着各种官员试图把自己的职位转变为世袭的诸侯权位,随着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与印度或外国的任何势力私通,印度处于无政府状态。因而,英国人能够挑拨一个印度王公反对另一个印度王公,直到他们成为整个半岛的主人为止。这种情况全然不同于中国;在中国,满族帝国结构仍然完整无损,从而迫使所有的外国人与在北京的皇帝直接打交道。换句话说,18世纪时,印度经历了一定程度的分裂,而中国,在ZO世纪满人被推翻、地方军阀崛起以前,却用不着经历这种分裂。

    大大地促使印度易受攻击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强大的商人阶级的兴起;这一商人阶级的经济利益与西方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这些公司能比较自由地在印度经商(它们在中国几乎遭到完全的排斥)。16世纪时,印度的经济很少受到贸易的影响,因为贸易主要限于香料和纺织品。但是,17世纪时,除了硝石外,还有各种商业性作物如靛蓝、芥子籽和大麻被大量出口。孟加拉是这一贸易的中心;在那个地方,这时出现了富裕的土著商人,他们控制了当地经济,并在莫卧儿官员的腐败、无能的统治下变得愈来愈不安分。正是这些商人中的一个叫活跃的塞斯的人,收买了那些想来该遵照孟加拉的纳瓦布即总督的命令行事的将军的忠心。在普拉西战役中(1757年),这些将军避免与英国人作战;英国人在这场重大的遭遇战中仅失去了65人。正如一个印度历史学家所说的,普拉西是“一笔交易,不是一场战斗”。

    英国人这时是孟加拉的实际统治者,不过他们继续在形式上承认傀儡纳瓦布。176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击败莫卧儿军队之后,被授予“底瓦尼”即在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这些富裕的地方收税的权利。这为谋取利润和露骨地敲诈开辟了多种多样的机会,英国代理人充分利用了这些机会。通过增加赋税、控制贸易和接受土著官员的许多“礼物”,他们为自己和在伦敦的上司积聚财富。公司官员和他们的印度代理人也不承担问印度商人征收的很高的税。两位英国历史学家说:“人们已明白,策动革命是天下最有利可图的把戏。歇斯底里曾支配着科尔特斯和皮萨罗的时代的西班牙人,而对黄金的贪欲是自那时以来所无可比拟的,它充满厂英国人的头脑。特别孟加拉,直到被榨尽血汗时才重新经历和平。”1769年5月24日,公司雇员理查德·比彻在给他在伦敦的主人的信中这样写道:“如果有理由认为,自‘底瓦尼’落入公司手里以后,这国家的人民的状况比以前更坏,那必定会使一个英国人很痛苦。……这一美好的国家在最专制、最任意的政府的统治下曾繁荣一时,现正濒于毁灭。”

    由于在孟加拉的立足点,英国人得到了在印度进一步扩张所必需的基地和资源。当时,对于莫卧儿的领地,还有另外四个竞争者——法国人、迈索尔的统治者、海得拉巴的统治者和马拉塔联盟。法国人在七年战争期间遭驱逐,不得不通过1763年的巴黎和约在实际上交出他们在印度的所有要塞(见第七章第六节)。然后,美国革命期间,英国人在印度也受到由三段主要的土著势力组成的一个联盟的挑战。总督沃伦·黑斯廷斯先是设法顶住,后来采取了攻势。到1800年,仅剩下英国人和马拉塔人;在以后几年中,由于马拉塔联盟内部不和,英国人逐渐占上风。到1818年,马拉塔人已被打垮,不过,英国人除了与旁遮普的锡克人的一些战斗外,与马拉塔人的某些战斗仍在继续。

    英国人在这块次大陆的中心定居下来之后,开始向北推进、寻找天然边界。在东北面,在喜马拉雅山脉的尼泊尔,他们击败了廓尔喀人,后者从此以后站在英国人的一边战斗。同样,在西北面,他们最后战胜了旁遮普的高傲的锡克人。因而,到19世纪中叶,英国人成了从印度河到布拉马普特拉河、从喜马拉雅山脉到科摩林角的整个印度的主人。少数主要王国仍幸存下来,包括克什米尔、海得拉巴、巴罗达和特拉凡哥尔,不过,这些王国这时都是附属地,彼此隔绝,无力反对英国势力。

    这时,英国人由于其权力在印度被牢固地确立,就侵占了邻近的国家。印度以前的统治者,除了一个例外,都不试图扩张到大海彼岸,因为他们缺乏海上力量。相形之下,英国人在东方海域没有对手,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统一的印度的巨大资源作后盾。早在1819年,斯坦福德·莱佛土爵士就已占据了马来半岛的新加坡。这一占据的意义在当时得到了充分认识。你们只须看一下地图……我们停留的地方完全地从侧翼包围了马六甲海峡,为我们开往中国的船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获得了一条通道。新加坡在东方可以变得象马耳他在西方那样。英国人接着转向印度东部边界的缅甸。他们同这一国家进行了三次战争,第一次在1824年,第二次在1852年,最后一次在1886年,以并吞这一国家告终。

    除了这些彻底的共吞外,英国人还在印度四周建起一张由联盟和势力范围组成的防御网。英国人虽然在相继的保守党政府和自由党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不同的政策,但为了要提防中亚的扩张主义的俄国,通常试图在他们的印度帝国周围建立一个保护性的缓冲地带。这一点说明了他们在1839年和1879年两次入侵阿富汗的原因。最后,英国人承认了这一国家的独立,并给予它一笔财政援助,以换取控制其外交关系的权力。同样,俄国人侵入西藏的谣言使英国人于1904年派遣一支远征队到西藏。结果,产生一个使西藏同意不承认任何外国代理人的协议。再往西,英国人为了对波斯具有首要的影响而一再与俄国人发生冲突。斗争来回转向,直到这两个竞争者达成1907年的英俄协定、同意将波斯划分成南部的英国人的势力范围、北部的俄国人的势力范围和中部的缓冲地带为止。

    1899至1905年的印度总督寇松勋爵清楚、坦率地陈述了支持这些军事行动和外交安排的理论基础:印度就象一座要塞,以大海为其两面的巨大壕沟,以山脉为其剩余部分的围墙。但是,这些围墙往往并不具有难以超过的高度,容许人们轻易地穿过,在围墙的那边,伸展着具有不同的宽度和长度的缓斜坡。我们并不想要占据它,但我们也不能看到它为我们的敌人所占据。我们十分愿意让它留在我们的同盟者和朋友的手中,但是,如果竞争者和敌对势力偷偷地靠近它,直接安置在我们围墙的底下,我们就不得不进行干涉,因为某天也许会威胁我们的安全的一种危险会由此逐渐形成。以上是在阿拉伯半岛、波斯、阿富汗、西藏和东到暹罗那么远的地方的签个立场的秘密。一个指挥官如果仅仅给他在印度的要塞围墙配备人员而不住远处看,那就是个目光短浅的人。

    可以补充说一下,当英国人在印度和周围地区定居下来时,法国人正在征服印度支那。他们迫使中国政府于1883年放弃它对印度支那的宗主权的要求。由于英国人希望在英属缅甸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保持一个缓冲国,暹罗避免了外国统治。东印度群岛仍在荷兰人的统治下,荷兰人在17世纪时从葡萄牙人那里占领了东印度群岛。

    三、英国的统治

    我们已看到,东印度公司最初在管理它所控制的印度地区时,进行了残暴的剥削。这种暴行在英国引起公众的看法;这一点,加之某些政治原因,促使国会在1773和1784年通过了置公司于伦敦政府的监督之下的法令。公司继续经商,它的雇员和士兵继续在印度进行管理和战斗,但是,公司是在国会和英国政府的警惕的目光下行使职责。下一个变化发生于1833年,那年,公司失去了它的商业垄断机,从此以后,它主要充当国王的行政机构。这时,公司的主要特权和公司存在的理由在于任命文职人员,这构成极大的、有影响的官职任命权。但是,1853年的一条法令通过为补充文职人员制定一种公开的竞争性考试,消除了这种官职任命权。于是,公司的继续存在几乎不能被证明是有道理的,事实上,许多人已预测到公司的较早的垮台。毫无疑问,即使1857年的印度起义不突然地硬要英国作出决定,公司最后也会被正式取消。

    这场起义不是某些印度作家所称的民族运动和独立战争。相反,它主要是为某些心怀不满的王公和地主所利用的一次军事暴动,这些王公和地主的利益受到了英国人的损害。1848至1856年的总督达尔豪西勋爵撵走了许多王公,在留下的王公中间引起了不安和猜疑。其他集团也是不满的:印度居民中的保守分子受到极大的扰乱,因为当时引进了铁路和电报、开办了西方式学校、某些基督教传教士进行了侵略性活动、法律上认可了寡妇再嫁并废除了诸如杀婴和寡妇殉葬即寡妇在丈夫的火葬柴堆上自焚之类的习俗。印度兵即在英国军队中服役的印度士兵,也由于长期地在遥远的地区作战并得不到这种服役的额外津贴而不满。采用涂有牛脂和猪油的子弹是使起义爆发的火星,因为用牛脂和猪油涂子弹引起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反感。所有这些因素相结合,使这场起义在某些分散的地区呈现民众起义的规模。

    当起义于1857年5月10日开始时,英国人感到很意外,被迫采取守势。但是,起义主要限于北方,并没有扩大到全国。甚至大多数重要的土著之邦仍忠于英国人并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援助。因而,大约4个月后,英国人能够反攻;到1858年7月,起义已被镇压。双方都犯下了暴行:印度人屠杀许多俘虏,英国人烧毁村庄并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死居民。

    在镇压起义后一个月时,国会通过了结束东印度公司的统治、用君主的统治来代替的“印度法令”。从此以后,统治印度的是一个巨大的统治集团,其基础在印度,其顶点即印度国务大臣在伦敦。印度国务大臣是内阁的一个成员,通常,其同僚们允许他有放手处理的权力。印度的最高级官员是总督,充当君主的直接代表,一般任期为5年。总督得到一个5人行政会议的帮助;1909年以前,这5个人没有一个是印度人。在这些最高级官员之下,是征集税收、维持法律和秩序、监督司法系统的著名的印度文官。1919年以前,这一小而高贵的集团的成员几乎全部是牛津和剑桥的英国毕业生。印度文官及管理一个下级的地方行政机构,该机构的人员全部是印度入正是通过官僚机构下层等级中的这些印度官员,政府的权力渗入到群众当中。

    英国对印度的统治的效率反映在以下事实中:1900年时,在印度的英国文职行政官员总共有4000人,而印度文职行政官员有500000人。1910年时,印度军队由69000个英国人和130000个印度人组成。应该注意到,英国在印度的地位不仅建立在军队和官僚机构的基础上,而且建立在幸存下来的印度王公的基础上。起义以前,英国人常常在形势合适时毫不内疚地接管一些公国。但是,起义之后,这一政策被完全改变,因此,印度从那时起仍象一条用碎料缝成的褥子:由大约550个土著之邦组成,它们和一些英属印度省混合在一起。起义之后的第一任总督坎宁勋爵于1860年阐明了政策发生这一变化的原因:“如果我们能保持许多没有政治权力、仅仅作为王室工具的土著之邦,那么,我们只要维持自己的海上霸权,就能在印度生存。”另一位总督利顿勋爵在ZO年后宣布:“从今以后,我们应使英国君主支持强大的土著贵族的希望、抱负、意见和利益。”

    显然,无论在印度的英国官员怎样真诚,他们与印度人的看法没有什么直接的接触。他们大多诚心诚意地试图了解和纠正一个巨大的、没有代表性的官僚政体所固有的种种弊病。但是,他们的先入之见自然是英国人的,这就阻止他们看出他们所作出的决定的全部含意和影响。例如,作为英国人,他们通常把采用英国法律看作是一种很大的恩惠,而实际上,这常常起了社会分裂的媒介物的作用。我们现在将考察英国对其印度帝国的故意的或无意的影响。

    四、英国的影响

    经济的影响 英国对印度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经济领域,从英国人到达印度寻找市场和商品起,情况自然会这样。特别是在美国人成为印度的主人后,他们决定性地影响了印度的经济,虽然常常是无意的。康华里勋爵以其1793年重大的固定赋额法在恒河下游区引进一种土地私有财产的形式时,情况就是如此。以往,收税人一向是国家官员,负责从指定给他们的许多村庄那里获得国家的一份收成。但这时,造些收税人转变成英国式的地主即地税包收者,而大部分村民虽然从前享有使用土地的世袭权利,可这时却处于地主可随时令其退税的租佣人的地位。

    据估计,新地主每年从农民那里收到3O0万英镑多一点的地租,但是,他们必须将其中的十一分之十转交给英国当局,留下十一分之一归自己。这种安排的永久性在于要求地税包收者每年转交的地租总数在以后所有时间里依然如故。事实证明,这对新地主来说是一笔横财,因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新地主每年收集的地租在1,200万英镑至义000万英镑之间,而他们交纳给国家的依旧是原先的30O万英镑。后来的总督威廉·本廷克勋爵对这种奇怪的合同背后的动机作了如下解释:

    如果……要得到安全就需要反对民众的骚动或革命的话,我应该说,固定赋额法虽然就其他许多方面和其最重要的实质而言是一个失败,但至少具有这样一个巨大的优点:创造了一大批富裕的土地拥有者,他们极其关心的是继续英国的统治和完全控制人民群众。

    英国人的确获得了地税包收者的忠心,但是,他们也在村庄引起一个他们完全没有预见到的革命。过去的公地安排这时在个体所有制、契约法、抵押权、扣押财物和拍卖面前让位。从前,对田赋的征收相当灵活,而这时,税额固定,赋税必须在规定的一天被交纳,否则就得拿出私有财产进行由公家主持的拍卖以偿还欠税。此外,这些奇怪的新法律由说外国语的外国官员实施,通常,这些外国官员几乎不了解当地的问题和习俗。在这些情况下,许多印度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或者绝望地陷于负债的境地。印度村庄传统的、非商业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渐渐地然而不可抗拒地结束了。

    为了履行新的与财政有关的职责,农民们必须放弃他们的自然经济,致力于生产能在世界市场上出售的商品。这些商品通过新建的铁路网被运送到海港;铁路网到1870年时全长4,000哩,到1880年时全长7,000哩,到1939年时全长41,00O哩。苏伊士运河的通航使货船在伦敦和卡拉奇之间行驶的距离从10,800哩减少到6,100哩,从而便利了印度原料的出口。因而,印度成为世界重要的原料产地。小麦、棉花和黄麻分别从旁遮普、孟买和孟加拉源源地流出。

    此外,运走商业性作物的同样的铁路又把廉价的、机械制造的工业产品带回给村庄。这些情况逐渐破坏了自远古以来努力从事其手艺的乡村工匠的地位。能够靠为同村人服务所得的东西过活的乡村工匠愈来愈少。正是这同样的情形早先随着工业化的到来曾发生于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但是,在这些情况下,工匠们能在城市中出现的新工厂里找到工作。不过,在印度,没有发生过这种能吸收大批被迫离乡背井的人的工业化。英国并不试图促进印度的制造业,而且在关键时刻还积极地加以阻止。甚至在19世纪初叶,进入印度的英国棉织品和丝织品交纳3.5%的税,毛织品交纳2%的税,而输入英国的印度棉织品、丝织品和毛织品分别交纳10%、20%和30%的税。在1814至 1844年的30年间;输入英国的印度棉织品的件数从125万件下降到63000件,而出口印度的英国棉布从100万码不足上升到5100万码以上。不仅印度的纺纱工和织布工,而且还有制革工、熔铸工、锻工、造船水工和其他许多人,都屈服于来自英国工厂的浪潮。这无数受排挤的人能走向何处呢?他们只能转而依靠农业,从而对土地产生了可怕的超压力!土地至今仍是印度经济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同时,这一人口压力因人口的稳步增长而加强。由于西方的医疗科学、卫生措施和饥荒救济安排,印度的人口从 1872年的25500万上升到1921年的30500万。

    社会的影响 这些经济的发展自然对印度人民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这一影响有益还是有害是一个需要辩论的问题。事实不全支持一种观点或另一种观点。无疑,英国的统治促进了印度的经济发展;这反映在灌溉工程的扩大、铁路网的敷设、孟加拉煤田和缅甸油田的开辟、拉尼甘杰近代钢铁厂的建立、茶叶种植园和咖啡种植园的发展以及金融机构和合股组织的增多等方面。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更大的生产率,这一生产率使印度在1914年时供养的人口比在18世纪时所可能供养的人口大得多。

    但是,问题仍在于这一较大的人口是否比在英国统治前时期较小的人口更富裕。由于证据不完全,无法给予明确的回答。可以肯定的是,土地占有制方面的变化和乡村手工业的衰落带来了普遍的苦难。这不仅在农村产生人口压力和失业,而且还引起社会混乱和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农民不再对村庄的一份土地拥有世袭的权利。相反,农民成为无助的佃农,为贪婪的地主即占有土地的农民干活,而后者则受他们既无法理解又不能控制的一个变动的世界市场的支配。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大的一部分农田落人放债者和大富豪的手中。

    此外,乡村经济的转变逐渐破坏了乡村制度。联合家庭由于其成员在村在外面找到工作机会、由于传统的公共精神让位于个人主义而受到削弱。种姓等级制度仍然是一种宗教的、礼仪的制度,但工,其重要性和有效性由于外部世界对乡村日常生活的冲击而减弱。同样,乡村自治委员会由于各种政府部门接管愈来愈多的乡村自治委员会的职责而衰退。无疑,所有这一切变化对印度普通村民来说,是使人非常不安、令人非常不快的。

    农村的经济、社会混乱应该由新的城市中心所提供的机会来加以平衡。商业和工业的增长导致大城市如孟买、马德拉斯和加尔各答与工业城市如艾哈迈达巴德和贾姆谢德布尔的发展。在这些中心出现了一个中产阶级,它由地产和城市财产的所有人、政府官员、商人以及各种专门职业者如律师、医生和记者组成。到1914年,城市人口大约相当于印度总人口的10%。印度人民并没有由于西方的影响而境况更好,很可能境况更坏。为什么呢?其基本原因就在于上述发展不足以吸收农村大批被迫离乡背井的人。不过,应该提到,城市中的新兴中产阶级代表了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改革,这一改革最后将改变印度的面貌和印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产阶级取代了已为英国征服者所驱逐的旧的统治集团,并提供了促进正在迅速发展的。民族主义运动和新的思潮的推动力;民族主义运动和新思潮正在使印度恢复生气。

    文化的影响 在英国人征服印度之后的大约半个世纪里,英国人没有试图把自己的文化强加于印度。他们忙于作出行政、财政和司法方面的安排。因此,他们使原有的教育制度没受到干扰,但也未得到支持。初等教育继续由印度教或穆斯林的乡村学校提供。但是,高等学问衰落了,因为它不再受到土著王公和贵族的通常的赞助。到1811年,总督明托勋爵警告说,印度的科学和文学正在非常迅速地退化,如果政府不干预,文艺复兴也许会因为书籍和教师的缺乏而变得没有希望。两年后,政府确作出了反应:为“复兴、改善文学和鼓励有学问的当地人”而提供了每年10000英镑的补助金。

    1823年以前,政府没有为履行这一立法做过什么事;1823年时,政府任命了一个公共教育委员会来花费已积累起来的补助金。这个委员会决定它应该赞助的不是英国式的教育,而是基于梵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东方式的教育。这并不出人意外,因为英国学者已发现了印度的文化遗产,并对印度的文化遗产、尤其是对印度和欧洲的雅利安人的共同起源印象极深。例如,威廉·琼斯爵士赞美梵语,说它具有奇妙的结构,比希腊语更完美,比拉丁语更词汇丰富,比这两者更优美得多。但是,有些印度人反对这一决定,因为他们希望学习英语以便在新政府中找到工作。这些反对者中更有远见的人为了使他们的同胞可得到整个西方学问的主体,赞成西方式的教育。最杰出的是著名的孟加拉学者拉姆·莫汉·罗伊,我们不久将考察他的生涯。罗伊曾于1823年给总督会信,断言传统式的教育仅仅是用语法上的细微之处和形而上学的区别来装满青年人的头脑,而这些东西对学习者或社会投有什么实际用途或根本没有实际用途。他要求实行一种更自由主义的、更开明的教育制度,它包括数学、自然哲学、化学、解剖学和其他有用的学科

    争论使公共教育委员会分裂成两派——“英国语言和文学的研究者”和“东方文化研究者”。争论点并不完全明确,因为东方文化研究者乐于设英语课程,甚至设关于西方思想家的课程,但是,仅仅是在传统课程的范围内。僵局一直持续到1834年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被任命为委员会主席为止。第二年,他制订了其著名的教育备忘录;在备忘录中,他全心全意地采纳罗伊的观点,下结论说,“英语出梵语或阿拉伯语更值得了解。……”麦考利还说,“用我们有限的手段,我们不可能试图教育全体人民。我们现在必须尽力培养出可以在我们和由我们统治的无数人之间充当译员的俗之类的改革。”

    对西方的第三种、也是最通常的一种反应是居于盲目崇拜和彻底拒绝之间的妥协。它接受西方的现世主义和学问的精华,但也试图从内部改革印度教,试图在摆脱印度教的腐朽和粗俗的外壳的同时保持它的基本真理。这一学派的杰出领袖是被广泛地尊称为“近代印度之父”的拉姆·莫汉·罗伊。他于1772年出生于一个虔诚的婆罗门家庭,由于看到他姐姐在丈夫的火葬柴堆上受折磨的场面,他与父母断绝了关系。他是一个不知足的学生,掌握了波斯语、阿拉伯语和梵语,然后又学习英语,进入政府部门任职。他被西方的思想和宗教强烈地吸引住,为了阅读《圣经》原文而学习希腊语和希伯莱语。罗伊拒绝形式上的教条的基督教而接受基督教的人道主义的启示。他的著作《耶稣的箴言:和平与幸福的指南》是个人对基督教所作的解释——是对传教土的答复而不是对他的同胞的召唤。罗伊还向梵社(神社)即他创立的一个新的印度教改良派重新解释了印度教。梵社并不如通常所说的那样,是印度教的一个被基督教冲淡了的组织,而是欧洲启蒙运动的学说与《奥义书》的哲学观点的一个综合物。罗伊首先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认为印度教直接建立在理性之上。这一原则被确立后,他开始削减当时的印度教习俗,自由地借用西方的东西。因而,他给他的追随者们留下了一个信条,这一信条使追随者们能面对西方面不失去自己的特点和自尊。

    罗伊于1833年去世,在他死后的60年里,梵社仍然是努力净化印度教的中心。然后,创始力转到达耶难陀大师(18241883年)那里,他排斥当时的“梵社”,认为梵社过多地受到西方的影响,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印度教的文化和传统。达耶难陀创建了雅利安社。这名字强调了这一新组织代表印度的原则而不是代表外国的原则。雅利安社的纲领强调梵文教育和《吠陀》的权威。达耶难陀决不是一个反动分子,因为他利用《吠陀》作为他攻击不可接触的贱民的社会地位、童婚、性别不平等和偶像崇拜的根据。

    印度复兴的另外两个杰出的领袖是罗摩克里希纳先生(18361886年)和辨喜大师(1863一1902年)。罗摩克里希纳是个道德高尚的神秘主义者,他的自然的纯洁和对神的无私的献身吸引了印度各地甚至国外的信徒。他的最著名的弟子是辨喜;1893年,辨喜在芝加哥第一届世界宗教会议上讲话时,引起了国际上的注意。他在美国和欧洲讲演了四年之后,作为一个民族英雄回到印度。然后,他献身于其同胞的精神上的新生,使罗摩克里希纳教会致力于社会工作和宗教教育。39岁时,他因过分劳累而去世,但是,他在向世界宣讲印度教的原则方面所取得的成功已使他的同胞获得尊严感和自豪感。这样,印度教对西方的挑战所作出的响应是兜了一个圈子:从拒绝、模仿到批判地再评价和满怀信心地肯定。

    六、印度的民族主义

    拉姆·莫汉·罗伊不仅是印度宗教复兴的最早的领袖,也是印度政治觉醒即民族主义运动的最早的领袖。这在印度是一种新现象;以往,印度一向存在着文化统一和地区忠诚,但是,不存在全印度的爱国主义感情。民族主义能在英国统治下发展起来,有着几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在于英国人的“优越感”——英国人深信他们是种族的精华,由神注定要永久地统治印度。正如英国政治家约翰·斯特雷奇所说的:

    尤其是在暴动之后,有关种族优势的重要学说开始愈来愈支配在印度的英国人的想象力。我自己的家史也许可具体地说明这方面的堕落。18世纪和19世纪初叶,我的两个旁系祖先柯克帕特里克上校和爱德华·斯特雷奇与19世纪后期的英国人非常冒犯地称之为土著妇女的女子结了婚。柯克帕特里克娶了出身于名门望族的一位孟加拉小姐,斯特雷奇娶了一位波斯公主;在每种情况下,照家史记载来看,他们这样做没有引起一点恶评,也完全没有毁坏他们的前途。我的叔祖父约翰爵士和理查德·斯特雷奇爵士是19世纪70年代的总督议会的成员,上述联姻在他们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啊。真正的人类社会的这种可怕的后退已大大地消除了——在某些方面不仅仅是消除——英国管理的巨大改进原可能为两大民族的关系带来的好处。

    这种种族主义在起义以后特别强烈,在各个方面显示出来——在军队和官僚机构中,印度人不论其条件如何,不可能升迁到某些等级以上;在社会生活中,印度人被拒绝在某些旅馆、俱乐部和公园之外。在这些情况下,一种对立的文化、民族意识也许不可避免地会渐渐地发展起来。

    英国人还由于他们强加于印度半岛的前所未有的统一而促进了民族主义。整个印度首次处于一种统治之下,英国统治下的和乎遍及整块陆地。英国人还用他们的铁路、电报和邮政设施锻造了一种有形的统一。在采用英语作为受教育者的共同语言之后出现的前所未有的语言的统一也同样重要。

    英国的教育制度把西方的文学和政治思想的整个主要部分引入印度,也促进了印度的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原则、个人自由和民族自决的原则,不可避免地变得对外来的英国统治不利起来。印度的领袖们不仅运用西方的政治原则,而且运用西方的政治技术。报纸、讲台上演说、编写小册子、群众集会、规模巨大的宿愿——所有这些都被用作适合于民族主义磨坊的制粉用谷物。一个民族主义领袖写道:“在政治方面,印度的民族主义已由于欧洲民族主义的力量而得到鼓舞和加强。……新印度所信奉的民族主义伟大人物的一览表中包括如下名字:伯尔达布、罗姆达斯、古鲁·戈文德·辛格、西瓦吉、提普·苏丹和占西的拉尼;在这些名字的旁边,是华盛顿、加富尔、马志尼、俾斯麦、科苏特、埃米特和巴涅尔。”西方的独立运动和印度的独立运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以下的《美国独立宣言》和印度国民大会党的成员在“独立日”(1950年1月26日)所发的誓言的节录中,可找到这方面的明显例子:

    美国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是损害这些目的的,那末,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

    国民大会党誓言

    我们认为,拥有自由、享有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占有生活必需品,以致可以有充分机会发展——这,是其他任何民族的不可转让的权利,也是印度人民的不可转让的权利。我们还认为,如果任何一个政府使一个民族丧失这些权利,并压迫他们,那末,这个民族就有改变它或废除它的进一步的权利。

    拉姆·莫汉·罗伊以他的政治、社会改革运动为印度的民族主义打下了基础。他曾设宴庆祝巴黎的1830年革命,由此可以看出他对政治、社会改革的强烈兴趣。基本上,正是因为他发起了反对寡妇殉葬的运动,英国政府才禁止殉节风俗。罗伊还为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而工作,帮助创办了英语学校和报纸。后来许多杰出的印度民族主义领袖就是在与罗伊有联系的著名的加尔各答印度教学院首次接触到新的学说。

    在印度早期的民族主义领袖当中,有三个人尤其值得注意。第一个是印度商人达达布黑·挪罗齐(1825-1917年),他在伦敦住过多年,事实上,1892年时,还经自由党提名当选为下议院议员。挪罗齐强调了印度的财富外流到英国这一情况,设法任命国会的一个委员会去调查英属印度的财政管理。另一个杰出的领袖是血G.拉那德(1842-1901年),他因为担任法官而被取消进入政界的资格,所以,他倾全力于社会、经济改革。在仔细研究了印度的问题之后,他下结论说,最大的需要是在英国的赞助下达到迅速的工业化,他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拉那德的信徒是G·K·戈卡莱(18661915年),他也主要对经济问题感兴趣。作为立法会议的成员,他提出了没有代表席位就不纳税的口号,他每年关于帝国预算的演说迫使当局多次减税和进行财政改革。

    所有这些人在他们接受英国的统治、仅仅试图获得某些让步的意义上说,都是“温和派”。因此,他们进行合作,支持于1885年建立的印度国民大会党。这一团体所提出的目标是要为“印度仍然完全不适于任何形式的代议制机构这一主张”提供“一个无可辩驳的回答”。但是,这种对议会制政体的渴望决不是与对英国的真心实意的忠诚不相容的。曾三次担任国大党主席的挪罗齐在一次主席致辞中宣布:

    喂,那么,我们这次开会的宗旨是什么呢?……我简单地提个问题:这个大会是进行煽动、促成反对英国政府的叛乱的场所(众人喊道:“不对,不对。”),还是英国政府的稳定的基础中的另一块铺石呢(众人喊道:“是的,是的。”)?只能有一个回答,你们已经给了。……让我们家男子汉一样直言不讳,宣布我们忠于脊骨(欢呼声),宣布我们了解英国的统治所带给我们的好处,宣布我们充分地意识到英国所给予我们的教育——新的光明,它已源源不断地涌向我们,使我们从黑暗转入光明,并教给我们以新的一课:国王为人民而存在,不是人民为国王而存在。这新的一课,我们是仅仅靠自由的英国文明之光、在亚洲专利主人的黑暗中学到的(响亮的欢呼声)。

    这第一代的印度民族主义者是大不列颠的赞赏者和合作的提倡者。但是,1890年以后,这些“温和派”受到由“印度革命之父”巴尔·甘加德哈·提拉克(1856-1920年)领导的极端派的挑战。提拉克是一个斗志昂扬的战斗者,试图把民族主义事业从上层阶级的运动改变为人民群众的运动。这一点解释了他对印度教的许多社会习俗的武断的支持,他甚至于组织了一个母牛保护会和支持童婚。但同时,他为工人的法定最低限度工资、工会组织的自由、平民军队的创立、普选权以及没有性别差别的自由的义务教育而奋斗。提拉克是个才华横溢的演说家和报刊编辑,使他的报纸《狮报》成为宣传和教育的强有力的机构。他以诸如“教育、鼓动、组织”、“好战,不要行乞”以及“自由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我将得到它”之类的口号在全国赢得追随者。

    19世纪90年代的一系列饥荒和瘟疫促使不满情绪增长;这一点帮助了提拉克的改革运动。1905年的俄国革命和同年日本对俄国的胜利也激起印度的战斗精神。后一个事件特别振奋人心,被看作是对西方占优势这一断言的一个实际的、明显的驳斥。此时,印度政府于19O5年通过了一条法令,把孟加拉划分成两个省:拥有1800万穆斯林和1200万印度教徒的新的东孟加拉与拥有4200万印度教徒和1200万穆斯林的剩余的孟加拉。政府的公开声称的目的是要改善行政管理,因为原先的省太大了,恒河以东的地区已被忽视。但是,对印度民族主义者来说,这似乎是,英国人通过把孟加拉划分成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分别占优势的两部分,正在推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这一问题使全国的民族主义者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团结起来。他们以口号“自治”即英帝国范围以内的自治和“抵制外货运动”即联合抵制英货来十分有效地与政府作斗争。大批的学生担任商店的纠察,妇女们首次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出现在纠察的行列里。由于孟加拉问题所激起的强烈感情,激进派能控制印度国大党1906年的大会,能获得赞成“自治”和“抵制外货运动”的多数投票。有些民族主义者更进一步,学习爱尔兰和俄国的地下组织的榜样和方法,采取恐怖主义行动。仅仅孟加拉,1906至1917年间,就发生168起暴行,夺去了61人的生命。

    这一民族主义运动虽然很普遍,但主要是印度教的。在赛义德·艾哈迈德歼爵士的领导下,穆斯林多半置身于印度国大党之外。他们预见到,如果国大党的实现代议制政体的要求得到满足,穆斯林就会作为永久的少数派而遭受恶果。印度教民族主义的不断增长的力量和战斗精神也使穆斯林惊恐,尤其是从一些最热情的印度教爱国者称穆斯林为“外国人”以后。为了自卫,穆斯林组织了穆斯林联盟,它同印度国大党一样,每年举行大会。英国人自然欢迎和支持穆斯林联盟作为反对国大党的一个平衡力。但是,穆斯林联盟的存在基本上不是由于英国人的诡计,而是由于许多民族主义领袖如提拉克把他们的运动建立在复兴印度教的基础上的错误。例如,母牛保护会的组成无疑帮助了民族主义运动,但它使穆斯林印度人疏远,因为穆斯林印度人自然对他们在一个由印度教控制的印度中的前途感到忧惧。

    其时,恐怖主义传播开来,甚至“温和派”也愈益不满起来,这种情况使英国政府确信作某种让步是必需的。因此,1909年,印度事务大臣莫利勋爵和总督明托勋爵提出了所谓的莫利-明托改革方案。这些方案规定,在很高的财产资格、收入资格或教育资格的基础上挑选出来的为数极少的一群印度选民应该选举省总督的立法会议的多数成员,并应该选举印度总督的立法会议的少数成员。在立法会议中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保留着一定比例的代表席位,穆斯林的代表席位受到相当大的重压。例如,要成为一个有选举权的人,穆斯林在年收入达3,000卢比时须交纳所得税,而非穆斯林在年收入达300,000卢比时才交纳所得税。此外,甚至在民选议员占多数的地方,如在省议会中,英国政府能够并准备着制服任何反对。因而,这些改革的目的决不是引进责任政府制。相反,它们的意图是允许存在代议制政府的一个成分,而把全部权力和最后决定留在英国人手中。莫利本人在上议院的辩论中对此作了明确的阐述:

    如果能够说改革的这一重要章节是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一种议会体制在印度的建立,那么至少我,会与这件事毫无关系。

    在论及这一类的体制时,有三种人我们必须加以考察。极端派怀有某一天他们将把我们赶出印度的无法实现的梦想。……第二种人不抱有这类希望,但期望获得殖民地种类和殖民地式样的自主或自治。而第三种人所要求的仅仅是获准享有我们管理下的合作。

    我认为,改革的作用在于改革以来、现在和将来都会使希望获得殖民地自治的第二种人投入到满足于获准享有正当的、完全的合作的第三种人中间去。

    这一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成功的。已恢复对国大党的控制的温和的民族主义者通过了一项表示“对改革计划深深地、普遍地满意”的决议。1911年,他们得到进一步的安抚,因为这年英国人又作了另外几个让步,包括取消分裂孟加拉的不得人心的法令、释放某些政治犯以及提供大笔教育专款。因而,虽然个别的恐怖主义行动仍偶尔发生,但印度在1910至1914年间是比较平静的。

    在整个这一时期中,民族主义运动基本上仅限于知识分子中间。诚然,国大党在它于1885年建立之后的25年中已有了显著发展。它的全体成员来自英属印度各地而不是如在原先情况下来自孟加拉和西海岸少数城市。不过,事实仍旧是,它几乎只是律师、记者、教师和商人的中产阶级运动。这些人更熟悉的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赫伯特·斯宾塞和查尔斯·达尔文,而不是他们在乡村的大批大批的同胞的痛苦、不满和愿望。很自然,在民族主义领袖和未受教育的农民之间没有什么友好关系。这一鸿沟继续存在到战后时期才由莫汉达斯·甘地越过。甘地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他意识到其人民的实质上的宗教观点,他宣传的不是抽象的政治观念,而是他已给了它们以政治含意的宗教概念(见第二十一章第五节)。

    七、结论

    西方对印度的影响全然不同于它对俄国或中东的影响。在俄国的情况下,西方施加了决定性的文化和经济的影响,但是,俄国在政治和军事上仍然是强大的、独立的。另一方面,近东在经济和军事上受到西方的支配,不过,由于战略上的原因,奥斯曼帝国设法将它的独立一直保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相反,印度在遇世纪后期和19世纪期间被英国彻底地征服。英国的统治在孟加拉维持了差不多二个世纪,在旁遮普维持了一个多世纪。因而,西方对印度的影响比对其他地区的影响更直接、更全面。印度人没有挑拣欧洲文明中对他们最有吸引力的那些成分的特权。他们不喜欢的某些东西被强加于他们,而他们赞赏的、希望采纳的另外一些东西则被拒绝给予他们。

    在西方的军事技术方面可找到一个例子;印度人同俄国人、土耳其人、中国人及日本人一样,很想学习和利用西方的军事技术。事实上,印度王公聘用欧洲冒险家训练他们的军队,因此,从前混乱的封建队列让位于有纪律的部队。例如,旁遮普的锡克教徒建立了一支同央国人的军队一样训练有素并在火炮使用方面占优势的军队。最后,英国人取胜,不是由于纯粹的军事因素,而是由于他们的更大的经济资源、由于他们的与印度统治者中间的分裂形成鲜明对照的团结。一旦英国人取胜,印度人就不再能跟上西方的军事技术。英国人不允许印度人在军队方面上升到某一等级之上,完全不准印度人拥有炮兵部队和空军部队。因而,在这一军事领域以与其他非欧洲民族恰好相同的方法起程的印度人不得不由于西方的征服而遵循一种不同的模式。正如我们已看到的,在其他领域——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情况也是如此;结果,印度比亚洲其他任何主要地区更无选择地承受西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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