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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八十六 刺客列传 第二十六


  曹沫者,鲁人也,①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②犹复以为将。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①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②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③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压齐境,④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髃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⑤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①索隐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注②索隐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首”也。
  注③索隐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仲进为言之也。”
  注④索隐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压近齐之境也。
  注⑤索隐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①

  注①索隐“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①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②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注①索隐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注②索隐言其将有内难弒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①次曰夷眛,②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注①索隐祭音侧界反。
  注②索隐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①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②将兵围楚之□;③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
  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④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①索隐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吴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并误。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②索隐属音烛。二子,僚之弟也。左传作掩余、属庸。掩盖义同,属烛字相乱耳。
  注③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庐江有灊县,天柱山在南。音潜。杜预左传注云“灊,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也”。正义灊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
  注④索隐左传直云“王可杀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言其少援救,故云“无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辞。而服虔、杜预见左氏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是无如我何”犹言“我无若是,谓专诸欲以老弱托光”,义非允惬。王肃之说,亦依史记也。
  四月丙子,①光伏甲士②于窟室中,③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④酒既酣,公子光详为⑤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⑥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⑦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
  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注①索隐注僚之十二年夏也,吴系家以为十三年,非也。左氏经传唯言“夏四月”,公羊、谷梁无传,经更与左氏、吴系家同。此传称“丙子”,当有所据,不知出何书。
  注②索隐左传曰“伏甲”,谓甲士也。下文云“出其伏甲以攻王”。
  注③集解徐广曰:“窟,一作‘空’。”
  注④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兵器也。刘逵吴都赋注“铍,两刃小刀”。
  注⑤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此云“详”,详□伪也。或读此“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耶?
  注⑥集解徐广曰:“炙,一作‘炮’。”正义炙,者夜反。
  注⑦索隐刺音七赐反。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阖闾元年至三晋灭智伯六十二年。豫让一作‘襄’。”
  豫让者,晋人也,①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②去而事智伯,③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④漆其头以为饮器。⑤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
  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醳去之。⑥

  注①索隐案:此传所说,皆约战国策文。
  注②索隐案:左传范氏谓昭子吉射也。自士会食邑于范,后因以邑为氏。中行氏,中行文子荀寅也。自荀林父将中行后,因以官为氏。
  注③索隐案:智伯,襄子荀瑶也。襄子,林父弟荀首之后。范、中行、智伯事已具赵系家。
  注④索隐谓初则醉以酒,后又率韩、魏水灌晋阳,城不没者三板,故怨深也。
  注⑤索隐案:大宛传曰“匈奴破月氐王,以其头为饮器”。裴氏注彼引韦昭云“饮器,椑榼也”。晋灼曰“饮器,虎子也”。皆非。椑榼所以盛酒耳,非用饮者。晋氏以为亵器者,以韩子、吕氏春秋并云襄子漆智伯头为溲杅,故云。正义刘云:“酒器也,每宾会设之,示恨深也。”按:诸先儒说恐非。
  注⑥索隐卒,足律反。醳音释,字亦作“释”。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①吞炭为哑,②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③顾不易邪?④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⑤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⑥

  注①集解音赖。索隐疠音赖。赖,恶疮病也。凡漆有毒,近之多患疮肿,若赖病然,故豫让以漆涂身,令其若癞耳。然厉赖声相近,古多假“厉”为“赖”,今之“癞”字从“疒”,故楚有赖乡,亦作“厉”字,战国策说此亦作“厉”字。
  注②索隐哑音乌雅反。谓瘖病。战国策云:“漆身为厉,灭须去眉,以变其容,为乞食人。其妻曰:‘状貌不似吾夫,何其音之甚相类也?’让遂吞炭以变其音也。”
  注③索隐谓因得杀襄子。
  注④索隐顾,反也。耶,不定之辞。反不易耶,言其易也。
  注⑤索隐刘氏云:“谓今为疠哑也。”
  注⑥索隐言宁为厉而自刑,不可求事襄子而行杀,则恐伤人臣之义而近贼,非忠也。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①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雠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觽人遇我,我故觽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
  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
  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②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注①正义汾桥下架水,在并州晋阳县东一里。
  注②索隐战国策曰:“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此不言衣出血者,太史公恐涉怪妄,故略之耳。
  其后四十余年而轵有聂政之事。①

  注①集解自三晋灭智伯至杀侠累,五十七年。
  聂政者,轵深井里人也。①杀人避仇,与母﹑姊如齐,以屠为事。

  注①索隐地理志河内有轵县。深井,轵县之里名也。正义在怀州济源县南三十里。
  久之,濮阳严仲子①事韩哀侯,②与韩相侠累③有却。④严仲子恐诛,亡去,游求人可以报侠累者。至齐,齐人或言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闲。严仲子至门请,数反,然后具酒自畅⑤聂政母前。酒酣,严仲子奉黄金百溢,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严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
  “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⑥以养亲。亲供养备,不敢当仲子之赐。”严仲子辟人,因为聂政言曰:“臣有仇,而行游诸侯觽矣;
  然至齐,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麤粝之费,⑦得以交足下之驩,岂敢以有求望邪!”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⑧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⑨严仲子固让,聂政竟不肯受也。
  然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

  注①索隐高诱曰:“严遂,字仲子。”
  注②索隐案:表聂政杀侠累在列侯三年。列侯生文侯,文侯生哀侯,凡更三代,哀侯六年为韩严所杀。今言仲子事哀侯,恐非其实。且太史公闻疑传疑,事难旳据,欲使两存,故表﹑传各异。
  注③索隐上古夹反,下力追反。案:战国策侠累名傀也。
  注④索隐战国策云:“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严遂举韩傀之过,韩傀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是有却之由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一作‘赐’。”索隐徐氏云一作“赐”。案:战国策作“觞”,近为得也。正义数,色吏反。
  注⑥集解此芮反。索隐邹氏音□,二义相通也。
  注⑦正义粝犹麤米也,脱粟也。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大人。
  汉书宣元六王传‘王遇大人益解,为大人乞骸去’。按大人,宪王外祖母。古诗云‘三日断五疋,大人故言迟’是也。”
  注⑧索隐言其心志与身本应高絜,今乃卑下其志,屈辱其身。论语孔子谓“柳下惠降志辱身”是也。
  注⑨索隐礼记曰:“父母存,不许友以死。”
  久之,聂政母死。既已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①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鴺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乃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母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韩相侠累,侠累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多,居处兵韂甚设,臣欲使人刺之,*(觽)*终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曰:“韩之与韂,相去中闲不甚远,②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无生得失,③生得失则语泄,语泄是韩举国而与仲子为雠,④岂不殆哉!”遂谢车骑人徒,聂政乃辞独行。

  注①正义古者相聚汲水,有物便卖,因成市,故云“市井”。
  注②索隐高诱曰:“韩都颍川阳翟,韂都东郡濮阳,故曰‘闲不远’也。”
  注③索隐无生得。战国策作“无生情”,言所将人多,或生异情,故语泄。此云“生得”,言将多人往杀侠累后,又被生擒而事泄,亦两俱通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难’。”索隐徐注云一作“难”。战国策谯周亦同。
  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韂侍者甚觽。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①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②自屠出肠,遂以死。

  注①集解徐广曰:“韩烈侯三年三月,盗杀韩相侠累。侠累名傀。战国策曰‘有东孟之会’,又云‘聂政刺韩傀,兼中哀侯’。”索隐战国策曰:“政直入,上阶刺韩傀,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高诱曰:“东孟,地名也。
  注②索隐皮面谓以刀割其面皮,欲令人不识。决眼谓出其眼睛。战国策作“抉眼”,此“决”亦通,音乌穴反。
  韩取聂政尸暴于市,①购问莫知谁子。于是韩*(购)*县*[购]*之,有能言杀相侠累者予千金。久之莫知也。

  注①正义暴,蒲酷反。
  政姊荣①闻人有刺杀韩相者,贼不得,国不知其名姓,暴其尸而县之千金,乃于邑②曰:“其是吾弟与?嗟乎,严仲子知吾弟!”立起,如韩,之市,而死者果政也,伏尸哭极哀,曰:“是轵深井里所谓聂政者也。”市行者诸觽人皆曰:“此人暴虐吾国相,王县购其名姓千金,夫人不闻与?何敢来识之也?”荣应之曰:“闻之。然政所以蒙□辱自弃于市贩之闲者,为老母幸无恙,③妾未嫁也。亲既以天年下世,妾已嫁夫,严仲子乃察举吾弟困□之中④而交之,泽厚矣,可柰何!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⑤妾其柰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大惊韩市人。乃大呼天者三,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

  注①集解一作“嫈”。索隐荣,其姊名也。战国策无“荣”字。
  注②索隐刘氏云:“烦冤愁苦。”
  注③索隐尔雅云“恙,忧也”。楚词云“还及君之无恙”。风俗通云“恙,病也。凡人相见及通书,皆云‘无恙’。”又易传云,上古之时,草居露宿。恙,啮虫也,善食人心,俗悉患之,故相劳云“无恙”。恙非病也。
  注④索隐案:察谓观察有志行乃举之。刘氏云察犹选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恐其姊从坐而死。”索隐重音持用反。重犹复也。为人报雠死,乃以妾故复自刑其身,令人不识也。从音踪,古字少,假借无旁“足”,而徐氏以为从坐,非也。刘氏亦音足松反。正义重,直龙反。自刑作“刊”。说文云“刊,剟也”。按:重犹爱惜也。本为严仲子报仇讫,爱惜其事,不令漏泄,以绝其踪夡。其姊妄云为己隐,误矣。
  晋﹑楚﹑齐﹑韂闻之,皆曰:“非独政能也,乃其姊亦烈女也。乡使政诚知其姊无濡忍之志,①不重暴骸之难,②必绝险千里以列其名,姊弟俱僇于韩市者,亦未必敢以身许严仲子也。严仲子亦可谓知人能得士矣!”

  注①索隐濡,润也。人性湿润则能含忍,故云“濡忍”也。若勇躁则必轻死也。
  注②索隐重难并如字。重犹惜也,言不惜暴骸之为难也。
  其后二百二十余年秦有荆轲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聂政至荆轲百七十年尔。”索隐徐氏据六国年表,聂政去荆轲一百七十年,则谓此传率略而言二百余年,亦当时为不能细也。正义按:
  年表从始皇二十三年至韩景侯三百七十年,若至哀侯六年,六百四十三年也。
  荆轲者,韂人也。①其先乃齐人,徙于韂,韂人谓之庆卿。②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

  注①索隐按:赞论称“公孙季功﹑董生为余道之”,则此传虽约战国策而亦别记异闻。
  注②索隐轲先齐人,齐有庆氏,则或本姓庆。春秋庆封,其后改姓贺。此下亦至韂而改姓荆。荆庆声相近,故随在国而异其号耳。卿者,时人尊重之号,犹如相尊美亦称“子”然也。
  荆卿好读书击剑,①以术说韂元君,韂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韂元君之支属于野王。②

  注①集解吕氏剑技曰:“持短入长,倏忽从横。”
  注②正义怀州河内县。
  荆轲尝游过榆次,①与盖聂论剑,②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
  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③

  注①正义并州县也。
  注②索隐盖音古腊反。盖,姓;聂,名。
  注③索隐摄犹整也。谓不称己意,因怒视以摄整之也。正义摄犹视也。
  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①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注①索隐鲁,姓;句践,名也。与越王同,或有意义。俗本“践”作“贱”,非。
  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①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②然其为人沉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

  注①索隐筑似琴,有弦,用竹击之,取以为名。渐音如字,王义*(之)*音哉廉反。
  注②集解徐广曰:“饮酒之人。”
  居顷之,会燕太子丹质秦亡归燕。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而秦王政生于赵,其少时与丹驩。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者,国小,力不能。其后秦日出兵山东以伐齐﹑楚﹑三晋,稍蚕食诸侯,且至于燕,燕君臣皆恐祸之至。太子丹患之,问其傅鞠武。
  ①武对曰:“秦地篃天下,威胁韩﹑魏﹑赵氏,北有甘泉﹑谷口之固,南有泾﹑渭之沃,擅巴﹑汉之饶,右陇﹑蜀之山,左关﹑殽之险,民觽而士厉,兵革有余。意有所出,则长城之南,易水以北,②未有所定也。柰何以见陵之怨,欲批③其逆鳞哉!”丹曰:“然则何由?”对曰:“请入图之。”

  注①索隐上音曲,又如字,人姓名也。
  注②正义以北谓燕国也。
  注③集解批音白结反。索隐白结反。批谓触击之。
  居有闲,秦将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鞠武谏曰:“不可。
  夫以秦王之暴而积怒于燕,足为寒心,①又况闻樊将军之所在乎?是谓‘委肉当饿虎之蹊’也,祸必不振矣!②虽有管﹑晏,不能为之谋也。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③其后乃可图也。”太子曰:“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惛然,④恐不能须臾。且非独于此也,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所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愿太傅更虑之。”鞠武曰:“夫行危欲求安,造祸而求福,计浅而怨深,连结一人之后交,不顾国家之大害,此所谓‘资怨而助祸’矣。夫以鸿毛燎于炉炭之上,必无事矣。且以鵰鸷之秦,行怨暴之怒,岂足道哉!燕有田光先生,其为人智深而勇沉,可与谋。”太子曰:“愿因太傅而得交于田先生,可乎?”鞠武曰:“敬诺。”出见田先生,道“太子愿图国事于先生也”。田光曰:“敬奉教。”乃造焉。

  注①索隐凡人寒甚则心战,恐惧亦战。今以惧譬寒,言可为心战。
  注②索隐振,救也。言祸及天下,不可救之。
  注③索隐战国策“购”作“讲”。讲,和也。今读购与“为燕媾”同,媾亦合也。汉﹑史媾讲两字常篮,今欲北与连和。陈轸传亦曰“西购于秦”也。
  注④正义惛音□。
  太子逢迎,却行为导,跪而蔽席。①田光坐定,左右无人,太子避席而请曰:
  “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田光曰:“臣闻骐骥盛壮之时,一日而驰千里;
  至其衰老,驽马先之。今太子闻光盛壮之时,不知臣精已消亡矣。虽然,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②太子曰:“愿因先生得结交于荆卿,可乎?”
  田光曰:“敬诺。”即起,趋出。太子送至门,戒曰:“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田光俛而笑曰:“诺。”③偻行见荆卿,曰:
  “光与子相善,燕国莫不知。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不知吾形已不逮也,幸而教之曰‘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光窃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也,愿足下过太子于宫。”荆轲曰:“谨奉教。”田光曰:“吾闻之,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欲自杀以激荆卿,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因遂自刎而死。

  注①集解徐广曰:“蔽,一作‘拨’,一作‘拔’。”索隐蔽音疋结反。蔽犹拂也。
  注②正义燕丹子云:“田光答曰:‘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注③正义挽音俯。
  荆轲遂见太子,言田光已死,致光之言。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有顷而后言曰:“丹所以诫田先生毋言者,欲以成大事之谋也。今田先生以死明不言,岂丹之心哉!”荆轲坐定,太子避席顿首曰:“田先生不知丹之不肖,使得至前,敢有所道,此天之所以哀燕而不弃其孤也。①今秦有贪利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者,其意不厌。今秦已虏韩王,尽纳其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王翦将数十万之觽距漳﹑邺,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赵不能支秦,必入臣,入臣则祸至燕。燕小弱,数困于兵,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
  诸侯服秦,莫敢合从。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窥以重利;②秦王贪,③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闲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此丹之上愿,而不知所委命,唯荆卿留意焉。”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太子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于是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闲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④

  注①索隐案:无父称孤。时燕王尚在,而丹称孤者,或记者失辞,或诸侯嫡子时亦僭称孤也。又刘向云“丹,燕王喜之太子”。
  注②索隐窥,示也。言以利诱之。
  注③索隐绝句。
  注④索隐燕丹子曰“轲与太子游东宫池,轲拾瓦投□,太子捧金丸进之。又共乘千里马,轲曰‘千里马肝美’,即杀马进肝。太子与樊将军置酒于华阳台,出美人能鼓琴,轲曰‘好手也’,断以玉盘盛之。轲曰‘太子遇轲甚厚’”是也。
  久之,荆轲未有行意。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入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太子丹恐惧,乃请荆轲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荆轲曰:“微太子言,臣愿谒之。今行而毋信,则秦未可亲也。夫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诚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①奉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曰:“樊将军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注①集解徐广曰:“方城县有督亢亭。”骃案: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
  索隐地理志广阳国有蓟县。司马彪郡国志曰“方城有督亢亭”。正义督亢坡在幽州范阳县东南十里。今固安县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于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柰何?”于期仰天太息流涕曰:“于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荆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于期乃前曰:“为之柰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①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乎?”
  樊于期偏袒搤捥②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③乃今得闻教!”遂自刭。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柰何,乃遂盛樊于期首函封之。

  注①集解徐广曰:“揕音张鸩切。一作‘抗’。”索隐徐氏音丁鸩反。揕谓以剑刺其胸也。又云一作“抗”。抗音苦浪反,言抗拒也,其义非。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靵’。”索隐搤音乌革反。捥音乌乱反。勇者奋厉,必先以左手扼右捥也。捥,古“腕”字。
  注③索隐切齿,齿相磨切也。尔雅曰:“治骨曰切”。腐音辅,亦烂也。犹今人事不可忍云“腐烂”然,皆奋怒之意也。
  于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①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焠之,②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③乃装为遣荆卿。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④乃令秦舞阳为副。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治行。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改悔,乃复请曰:
  “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丹请得先遣秦舞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注①集解徐广曰:“徐,一作‘陈’。”索隐徐,姓;夫人,名。谓男子也。
  注②索隐焠,染也,音□溃反。谓以毒药染剑锷也。
  注③集解言以匕首试人,人血出,足以沾濡丝缕,便立死也。
  注④索隐忤者,逆也,五故反。不敢逆视,言人畏之甚也。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①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②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注①正义易州在幽州归义县界。
  注②正义征,知雉反。
  遂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举兵以逆军吏,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于期之头,及献燕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①见燕使者咸阳宫。②荆轲奉樊于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柙,③以次进。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髃臣怪之。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取舞阳所持地图。”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④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髃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髃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⑤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⑥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⑦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⑧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⑨不中,中桐柱。⑩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⑾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论功,赏髃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

  注①正义刘云:“设文物大备,即谓九宾,不得以周礼九宾义为释。”
  注②正义三辅黄图云:“秦始兼天下,都咸阳,因北陵营宫殿,则紫宫象帝宫,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度以法牵牛也。”
  注③索隐户甲反。柙亦函也。
  注④索隐室谓鞘也。正义燕丹子云:“左手揕其胸。秦王曰:‘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瑟而死。’召姬人鼓琴,琴声曰‘罗縠单衣,可裂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王于是奋袖超屏风走之。”
  注⑤索隐若今宿韂之官。
  注⑥索隐且音即余反。
  注⑦正义提,侄帝反。
  注⑧索隐王劭曰:“古者带剑上长,拔之不出室,欲王推之于背,令前短易拔,故云‘王负剑’。”又燕丹子称琴声曰“鹿卢之剑,可负而拔”是也。
  注⑨索隐擿与“掷”同,古字耳,音持益反。
  注⑩正义燕丹子云:“荆轲拔匕首掷秦王,决耳入铜柱,火出。”
  注⑾集解汉盐铁论曰:“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
  秦王操于不意,列断贲﹑育者,介七尺之利也。”
  于是秦王大怒,益发兵诣赵,诏王翦军以伐燕。十月而拔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尽率其精兵东保于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急,代王嘉乃遗燕王喜书曰:“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诚杀丹献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后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①燕王乃使使斩太子丹,欲献之秦。
  秦复进兵攻之。后五年,秦卒灭燕,虏燕王喜。

  注①索隐水名,在辽东。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①匿作于宋子。②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傍偟不能去。
  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③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④一坐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久隐畏约无穷时,⑤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⑥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皇帝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矐其目。⑦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⑧复进得近,举筑朴⑨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注①索隐栾布传曰“卖庸于齐,为酒家人”,汉书作“酒家保”。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
  注②集解徐广曰:“县名也,今属钜鹿。”索隐徐注云“县名,属钜鹿”者,据地理志而知也。正义宋子故城在赵州平棘县北三十里。
  注③索隐谓主人家之左右也。
  注④索隐刘氏云:“谓主人翁也。”又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母也。故古诗曰‘三日断五疋,丈人故言迟’是也。”
  注⑤索隐约谓贫贱俭约。既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约”。所以论语云“不可以久处约”。
  注⑥集解徐广曰:“互以为客。”
  注⑦集解矐音海各反。索隐海各反,一音角。说者云以马屎熏令失明。
  注⑧索隐案:刘氏云“铅为挺着筑中,令重,以击人”。
  注⑨索隐普十反。朴,击也。
  鲁句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①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

  注①索隐案:不讲谓不论习之。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①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②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注①索隐燕丹子曰:“丹求归,秦王曰‘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丹乃仰天叹,乌头即白,马亦生角。”风俗通及论衡皆有此说,仍云“□门木乌生肉足”。
  注②索隐较,明也。

  【索隐述赞】曹沫盟柯,返鲁侵地。专诸进炙,定吴篡位。彰弟哭市,报主涂厕。刎颈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夺魄,懦夫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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