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第一章 自然现象之谜


  人在受孕于母腹并呱呱坠地之后,婴儿可能会在他获得自觉意识之前便夭折。直到20世纪之前,婴儿在产生意识之前这个阶段的死亡率一直是很高的。甚至在那些较为安全和较为富裕的社会,在那些医学普及、设施完善的社会,婴儿死亡率也同样是很高的。进入近代以前,婴儿死亡的比率与兔子不相上下。而且,一个孩子即使存活到建立了思维以后,仍然可能夭折于生命的任何阶段,或许是死于蓄意杀害,或许是死于某种事故,也可能死于某种疾病,以及死于某种伤害。而每当处于这种特定的时空之中,医疗技术和设施无计可施,不能起死回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尽管如此,在医学和社会各方面都较为成熟的社会中,人类的预期寿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多数相对落后的社会在这方面也已开始有明显的提高。今天,一个人可以在他生命的七八十年中一直处于有意识的状态。直到死亡,这种意识之光才会熄灭,或者是在肉体死亡之前,由于精神衰老而使意识之光趋于暗淡。在这意识之光闪耀的七八十年中,人可以意识到周围存在的各种自然现象。这些现象向他提出许多难解之谜。尽管现代科学知识和科学判断能力获得了迅速而广泛的进步,一些基本的难解之谜仍然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
  最近,科学家正在探索某些物质的化学成份和构造。它们是赋予物质以生命和赋予生物体以意识的物质条件。科学的进步带给宗教信徒的似乎可能是一些否定宗教的发现,由于它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相对立,因而遇到了强烈的抵抗,尽管传统的观念是尚未证实也无法得到证实的。现在几乎再也无法使人相信,人类所意识到的自然现象,是由一个与人形似的造物之神的指令而存在的。这种传统的对自然现象的解释仅是出自对人类活动的牵强类比。人们将现存的无生命的“原料”加工成型,制成工具、机器、衣服、房屋和其他制品,并赋予这些制品某种该原料所不具备的功能和类型。功能和类型是非物质的,从物质属性方面而言,它们是从无到有被人创造出来的。既然与人形似的造物之神的存在是一个无法证明的假设,那么用与人类一样的创造活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存在,就不再能令人信服了。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能以令人信服的说法取代这种早已站不住脚的传统假设。
  我们对生命及人类意识与意志得以产生的物质条件的了解虽然有了进步,但这并未能使我们理解生命和意识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及目的(假如存在目的的话)。它们彼此间的存在形式不尽相同,并且,正如我们所知,与那些与之相关的有机结构物质的存在形式也不相同。人们所知道的每一个活着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具有一个有意识有目的的精神世界,而这个精神世界则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物质的躯体之中。每一个活着的人,精神和肉体都不能彼此分离。它们总是彼此契合,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却又总是让人难以理解。
  为什么有些物质现象一度会与生命结合(如其之于所有生物物种),或一度会与意识结合(如其之于人类),而另一些(显然在宇宙物质总量中占多数)却永远是无生命和无意识的?在时空的溪流中,在某一特定的时刻,也就是说,在暂时包裹着我们这个来去匆匆的行星的脆弱的“生物圈”中,生命和意识是怎样与物质发生联系的?为什么寄寓于有机物中的生命总是设法使自己永远生存下去,寄寓于有性别的和终有一死的生物体中的生命,总是使自己得到繁衍?所有物种的保持,显然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难道是物种或其中每一个体所固有的本质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为什么某些有机物成分,在获得有机物特性前,或失去有机物特性后,又不具备这种固有的努力呢?须知这些有机构成,只是它们自身历史中一个短暂的插曲。如果这种努力不是固有的,而是从外部引入的,那么,如果排除了神灵造物之功的假设,引入这种努力的媒介又是什么呢?
  现在,假定我们接受有机物在结构和功能上产生变异的事实;假定我们也接受达尔文的有关假设,他认为,自然选择在足够的时间里充分利用了变异,这种变异足以说明为什么生命会分化为各种各样的物种,为什么有些物种得以成功地生存下来,而另一些则失败了;即使我们承认了所有这些说法,变异本身仍未得到解释。变异是偶然发生的,还是注定要发生的?或者是违背了一种注定的事情?或许如果我们向被认为不具有意识、不具备制定计划能力的自然现象提出这些问题,根本就是不恰当的?假如允许我们用这些拟人语汇讨论非人类的物种问题,我们将会遇到更多的难题。物种的变异倾向与物种保持自身生存或进行自我繁衍的努力是背道而驰的,物种的目的真的是保持自身的种属吗?那么,变异是否是这一目的的失败?或者,物种是注定要发生变化的,而保持原种属的做法仅只是惯性对这种变化的阻碍?
  生命分化为不同的物种,造成一些物种之间的竞争和另一些物种之间的合作。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关系,哪一种是自然的最高法则?在无意识的物种之间,合作和竞争都不是出自有意的选择。但对于人来说,选择是有意的,人能够意识到是非善恶之间的区别与对立,人类的选择与此紧密相关。这种道德判断显然是人所固有的自然本质,其他物种则不具备。那么,这种道德判断又来自何方呢?
  人类是有意识、有目的的生物。他富于是非观念,道德的力量促使他择善而行,即使他抗拒这种力量,也不得不这样去做。那么,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如何?意义何在?人总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因为自己的意识对于本人来说,是观察宇宙中精神和物质景象的出发点。人还有这样的自我中心意识,即认为他的自然冲动是力图使宇宙的其他部分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宇宙的真正中心,来去匆匆,转瞬即逝,他的良知也告诉他,就把自己看作宇宙中心这一点而言,他在道德上和理智上都铸下了大错。
  上述这些,就是人类意识到的自然现象向人们提出的难解之谜。科学也许会继续发展,也许不会。科学将取得进步还是陷于停顿,这不是人们的能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在增进科学知识,并把它们运用于进一步发展技术方面,人的智力似乎没有任何限制。科学技术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是否仍然一如近世以来所做的那样,充分估价并慷慨酬劳人们的科学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它还取决于具有最高智力水平的人们是否仍然关注科学和技术。这并不是想当然的事情。在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风尚都在发生变化。可以想象,宗教或艺术在最有才干的人们心中或许会再次变得至高无上,正如过去在许多时期和地方曾经出现过的那样。但是,即使科学仍以现在的速度继续发展,它的进步可能也不会超过过去和现在所企及的范围。关于宇宙运转方式的知识也许会有所增加,但在宇宙为何这样运转、或是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些问题上,未来的科学恐怕不会使我们比过去了解得再多。
  尽管如此,人类一息尚存就只能在生物圈中生存和活动,因此,即使他不能从科学中得到答案,即使他相信只有科学知识才是唯一正确的知识,生存和活动的需要仍会迫使他为这些自然现象之谜找出暂时的答案。对科学的这种信念并不是坚不可摧的。不过,在科学的范围之外寻找到的答案的确只是无法验证的宗教信仰所为。它们不是理智的论证,而是宗教的直觉。所以,将来也许会象过去一样,生活将迫使人们用直觉的和无法验证的宗教词语来回答那些基本问题。从表面上看,宗教在产生科学之前和产生科学之后的表达方式象是彼此分开的两极。过去,每一种宗教表达方式都始终与这种特殊的表达方式所赖以产生的其时其他的理智观念相协调。但宗教的本质无疑与人性自身的本质一样是永恒的。实际上,宗教正是人性所固有的独特品质。由于人类独一无二的意识本能,使他际遇了种种神秘的自然现象提出的挑战,而宗教正是人类对这些挑战作出的必然反应。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