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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的性质和“独立”或“自主”完全不同。湖南首倡自治,提倡制定省宪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客军侵入湖南。 这个运动以后支配了北洋时代若干年,以后的若干年中,中央集权和联省自治一直是两个不同的观念在互争长短。 联省自治运动的创始人之一,赵恒惕氏曾回忆当时倡议的经过如下: “湖南主张联省自治,谭公组庵实首倡斯议,日后余等之积极推行,实以完成谭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缘护法战争,湘省首当其冲,受祸最烈。张敬尧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复,谭公即于七月十七日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发布筱电,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争之外,予省民休养生息之机会。当时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至于省治之初步展开,则在是年冬季翦除反侧,安定全省之后。首先成立省宪筹备会,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挽省议会议长彭兆璜、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分任三路筹备委员。复敦聘名流专家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汤漪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假岳麓书院开会草拟宪法,自民国十年三月中旬,迄四月中旬,前后凡一月,谢绝访客,悉心起草。以后复召集审查委员会,详细审订修正。审查会由大县推举代表二人,小县推举一人组成。惜因种种关系,宪草之审查迟迟不能完成,而援鄂战事又告发生。省宪之正式订定与联治运动之具体进展,乃在援鄂失败之后。然而联治之说已风行全国。国民苦于南北兵事有年,联治运动有时雨之望。名贤纷纷撰论阐扬,川、滇、浙诸省相继仿效,而鄂人且乞湘援手,助成其省治之实现也。 直系王占元主鄂政有年,日事聚敛,所部军队复兵变迭起。当联省自治运动盛行之际,鄂人乃图驱逐占元自治,而苦无兵力,于是推李书成、蒋作宾、何成浚、孔庚等乞援于湘、川两省,以达成其目的。 湖南既倡导省治于先,与湖北又有唇齿之谊,故慨允出兵相助。李、蒋等人并公布湖北省自治临时约法一件,举蒋作宾为总监,孔庚领自治军,而以留湘数年之夏斗寅部鄂军为先锋,湘省则遣宋鹤庚为第一师援军主力。余曾躬赴前线视师。” 9年冬天起,各省都进行争取自治,各省的团体争取自治的通电和各省代表到北京请愿实施自治的新闻,占满了报纸的篇幅,自治运动成为五四运动后规模最大的一项运动。 在北京,自治运动有两个联合组织,一个是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山西12省和北京市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一个是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14省代表组成的自治运动同志会。在北京以外,天津成立了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热河五省一区自治运动的联合办事处。上海成立了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 “自治”这时成为时髦的名称,军阀们为了割据一方,要自治,反对军阀希望保境安民的人们也以自治为号召。 自治运动发源于湖南,蓬勃于南方各省,但很快地就蔓延到北京政府的管辖区。长江流域掀起了废除督军和主张民选省长运动:江苏省议会在李纯自杀后,决议废除督军,江西省议会弹劾省长戚扬并通过民选省长案,安徽和湖北两省也有同样的呼声。在北方,直隶省议会建议各省省议会派代表到上海于10年1月17日举行联省会议,讨论制定省自治法的问题;甘肃各团体和旅京同乡,在北京政府任命蔡成勋为甘肃督军后,于9年12月31日发起拒蔡、废督、和“甘人治甘”运动,吓得蔡成勋不敢到任。 北京政府面对这个“离心”运动,也手足无措,例如:已经决定派王克敏为江苏省长,由于江苏团体的反对,又改派了江苏籍的王瑚,已经任命孙振家为湖北省长,由于湖北团体的反对,又派了湖北籍的夏寿康。北京政府的困难是既不敢得罪握有兵权的各省督军,不能随便调动他们,所以只敢做到任命本省人为本省省长,以缓和各省自治浪潮。有军权的督军们当然反对北京政府这种做法,因为有的督军想自兼省长,有的想用自己人为省长,所以常发生北京政府任命的省长,因事先未征求各该省督军的同意而被挡驾。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湖北省长夏寿康因为受到督军王占元的反对,只得在汉口设立省长行署,不久就被驱逐下台。 其实,自治运动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废除督军,如果督军制不能废除,即使本省人做了省长,这个省长也只是一个傀儡,不可能发生什么作用。即使督军是本省人,也不过是自治其名,军人专政是实。 自治运动是民国初年一项政治愿望,可是这个愿望是和军人野心家的行动背道而驰的。 与“自治”相反的,是北京政府强调“统一”,由于桂系退出广东时,宣布撤销军政府和取消两广自主,因此北京政府即据以宣告“全国统一”。 北京政府于9年12月29日任命陆荣廷督办粤边防务,任命谭浩明为广西督军,李静诚为广西省长。30日任命刘存厚为四川督军,熊克武为四川省长,刘湘为重庆护军使,31日颁布对广西及四川的军要授勋令。10年1月31日改派陆荣廷督办广西边防军务。同时对于湖南、云南和贵州三省则派员前往“接洽统一事宜”。可是北京政府的命令,只有广西一省奉行,四川军人除了刘存厚外,一致拒绝接受北京任命。湖南方面赵恒惕一再通电否认依附北方,云南的唐继尧和贵州的卢焘也对北京命令置之不理。 北京方面为了要在国际间造成已经统一的印象,因此自说自话的大作“统一”文章,在国务院下面成立“统一善后委员会”,并定每个星期四接待外国记者,宣布和解答关于“统一善后”的各项问题。 为了促成表面的统一,北京政府于9年11月17日宣布筹办地方自治,这与满清在宣统年间允许筹办立宪一样,只是想拖时间。当然不能满足各方面的要求。由于以前国会被非法解散,因此制宪工作未能完成,各省自治运动的代表以及西南方面都主张,由下而上,由各省制定省宪法“省自治法”,规定一省的职权,实现省长民选,俾将来制定国宪时承认既成事实,将省宪纳入国宪之中。 废督是一个关键,北京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因为湖北在几个月内发生兵变20余次,人民生命财产都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推举代表请愿罢免湖北督军王占元,废督即从湖北开始。总统徐世昌和国务总理靳云鹏都不肯接见他们,派总统府秘书长吴笈孙、国务院秘书许钟潞代为接见。吴、许两人都很坦白地告诉请愿代表说:“中央政府没有力量裁兵,也没有力度废督。”代表们气忿地说:“那么我们要一个中央政府做什么?我们还不如脱离中央政府”。许钟潞冷笑说:“那也很好,反正中央是个空架子,你们脱不脱离都没有关系。” 江苏旅京同乡在李纯自杀后,推举张一麐为代表,请求徐世昌不要派新督军,乘此机会从江苏开始度督。但是结果如何呢?北京政府不止发表一个新督军,还发表了一个包括江苏地区的新巡阅使。 孙中山领导的广州军政府也反对自治,因为西南各省的自治破坏了军政府,孙在广州恢复军政府的目的,在于出兵北伐,打倒北洋军阀,西南各省的自治正是北伐的阻碍力量。 湖南是首先倡出自治的一省,也是第一个制定湖南省宪法的一省。湖南省宪法内容节录如下: 序言:湖南全省人民为增进幸福,巩固国基,制定宪法如左。 第一章:总纲: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以现有土地为区域,省自治权属于省民全体。 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人民有保护其身体生命权,有保护其私有财产之权,有保护其居宅之权,有营业自由之权,有受教育之义务……等。 第三章:省之事权,包括地方制度及地方自治之监督,制定户籍法及登记法,矿业农林之保护及发电,省内之军政军令事项,省警察行政事项……等。 第四章:省议会以全省公民直接选出之议员组织之,公民年满卅岁以上,皆得被选为省议员,省议员任期三年,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二人,闭会时设常驻委员会。省长有重大犯罪行为,议员可提出弹劾。 第五章:省长及省务院 一、省长:省行政权由省长及省务员行使之。省长由省议会选出四人交由全省公民总投票决选,以得票最多数者为当选。当选后得爱国政府之任命。凡湖南公民年满卅五以上在湖南居住五年以上者得被选为省长,现职军人被选为省长时,须解除本职方得就任,省长任期四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一次,省长之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及发布执行法律之命令,统率全省军队管理全省军政,任免全省文武官吏。 二、省务院下设内务司、财政司、教育司、实业司、司法司。省务院设于省长署内,省长为省务院长,各司长为省务员。各司司长任期三年。省务院设政务会议,省长依政务会议决定之施政方针对于省议会负其责任。 第六章:立法 第七章:行政包括财政、教育、实业、军事 第八章:司法 第九章:审计处 第十章:县制大纲 第十一章:市乡自治制大纲 第十二章:本法之修正及解释 第十三章:附则:省法律未公布以前,中华民国现行法律及基于法律之命令与本法不相抵触者,仍得适用于本省。国宪未实施以前,应归于国之事权,得由省议会议决执行之。 湖南省议会以全省公民间接选出之议员组织之,凡有左列资格者皆得被选:一、曾在国内外专门学校毕业者;二、曾任荐任职一年以上,或委任职三年以上无过失者;三、曾任省县议员三年以上者;四、曾任中等学校以上校长、教员二年以上者;五、曾任省县公团法团职务五年以上者。省议员之名额暂定一百○八名,全省分三大区,一区卅七名,二区卅六名,三区卅五名。 湖南宪法会议第一次名单如下: 主席:荆嗣佑,副主席:江隽 议员:唐国珍,黄英灏,陈小元,汤日新,晏孝泽,严国桢,左全志,唐陶,雷飞鹏,王克家,陈振东,黄钺,彭定均,周天爵,鲁兆庆,胡毓桢,黄纯垓,黄衍,杨华,陈坚,熊焱华,方荣煊,杨云鹤,唐德度,李宗嵘,黄藻奇,何炳麟,宾步程,朱继承,马续常,曹典球,唐瓛,杨树穀,符定一,程子枢,李希贤,陈强,张声树。 主任秘书李鸿辉。 湖南省宪的制定,曾延聘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审查委员则由各县派选,县选一人,大县加选一人为审查委员,对省宪有修正之权,但决定权则属于全省公民总投票。筹备工作由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及省议会议长彭兆璜主持。筹备了一年多,直到民国十一年元旦才公布省宪法。 四川的各派各系军人联合驱逐滇黔军时,曾在重庆成立联合办事处,推第二军军长刘湘为处长,第一军军长但懋辛,第三军军长刘成勋为副处长。这个联合办事处长等于就是督军或者总司令。 早在9年12月10日,四川军人在重庆开了一个军事会议,在会议中已经作了四川自治的决定,这个决定由全体川军将领署名公布。四川是继湖南之后第二个宣布自治的省份。 北京政府认为四川已倾向北方,于是发表了刘存厚为四川督军,熊克武为四川省长,熊于10年1月12日通电拒绝接受省长,21日全体川军将领联名通电否认北京政府对四川的人事命令,在这种气氛下,倾向北方的刘存厚也不敢接受督军任命,同时也只能赞成自治,在成都挂起了筹备自治的招牌。不过刘存厚内心仍愿靠拢北京,所以他打了一个密电到北京,表示自己始终拥护“中央”,由于目前四川环境特殊,所以不能公开表示态度,请“中央”予以谅解。这时北京政府正因为在四川问题上丢了面子,碰了钉子,所以就把刘存厚的密电公布出来,借以遮羞。这一来刘存厚变成川人之敌,大家骂刘口是心非,甘心降北。刘存厚丢了人,于是打电报到北京,埋怨北京政府不该把他的密电公开,使他无地自容。使刘存厚更尴尬的,还不只此,他曾收买刘湘的部下,以军长职务为饵,引诱刘湘的部下第二师师长陈能芳倒戈,结果被刘湘发现,即将陈能芳撤职。同时在唐继尧还未下台时,刘存厚派周扬前往昆明,劝唐反攻四川,自己愿为内应,周扬经过嘉定时,被第八师师长张体乾捕获,搜出刘存厚的亲笔信和秘电本,于是把周扬移送在重庆的“联合办事处”处理。 由于这一连串的事件,使川军一二两军将领大为愤激,他们联名斥责刘存厚“阻挠自治,倾心北廷,包办选举,自居督军,扩充军队”,并决定第一军担任北路,第二军担任东路,两路会攻成都。 “联合军”要取成都,刘存厚所属的边防军司令赖心辉首先倒戈,由保宁开往潼川,绵阳来会合北路军,刘存厚所属的陈国栋、唐廷牧两师长也派人与刘湘勾结,邓锡侯、田颂尧两师长则采取了观望的态度。 在众叛亲离,土崩瓦解的形势下,3月12日刘存厚在成都被迫通电下野,退往灌县,在离开成都前,所部交成都卫戍总司令、第三军军长刘成勋接收。 联合军开进了简阳、新都,对于退往新繁、彭县的邓、田两师采取了和平办法,予以吸收改编。 川军将领公推刘湘继任川军总司令。 刘存厚集合了他的部下万余人退往陕南宁羌一带,准备重整旗鼓。 贵州是仅次于湖南和四川之后,第三个宣布自治的省份,它是于10年1月28日宣布的。 贵州军人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旧军,以刘显世为首;一个是新军,以王文华为首。民国初年,黔军经常侵占湘西晃县、洪江一带,这些地区是出口鸦片和交换军火物资的交通孔道,黔军和湘西地方军人朋比分肥,所以大家水乳交融,相安无事。湖南当局对于这块地方,有“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之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理会。 护国讨袁时期,黔军团长王文华调往四川作战,刘显世改派旧军统领王华裔进驻湘西。后来王文华升任师长,授川黔军总司令等职,因此贵州的新军便逐渐抬头,力量也一天比一天超过了旧军。 9年10月王文华的黔军退出重庆,有意回师贵阳夺取督军宝座,但王文华是刘显世的外甥,因此不大好意思,乃派卢焘代理黔军总司令,命他率军回黔,夺取贵阳,王文华自己却悄悄地跑到上海,隔岸观火,坐观其成。 卢焘率军回黔,刘显世无力抗拒,乃放弃贵阳,循滇黔公路到了昆明,拟求助于唐继尧。同时派其心腹将领袁祖铭到湖北求助于王占元。 刘显世也知道王文华是卢焘的幕后指使人,所以恨王入骨,袁祖铭经由汉口到上海,收买上海的流氓,打算把王文华刺死。10年3月16日,王文华在上海一品香饭店被流氓刺杀,当场毙命。 王文华遇刺后,无形中替卢焘造成了机会,他在获知王文华的正式死讯后,就由代理总司令自动调整为贵州总司令了。 刘显世到了昆明不久,他所托庇的唐继尧也被部下赶走,仓皇离开昆明,其命运一如刘显世之离黔,后来湖北的王占元也垮了台,因此,刘显世想借助外力复辟再起的计划便落了空。 袁祖铭因为和王占元有香火缘,因此搭上了直系新兴领袖吴佩孚,所以取得了军费和军火的接济,偷偷地折返,在湘鄂边境组织了一支武力,号为“定黔军”。由于这支“定黔军”是北方军人所支持,因此卢焘便和北方为敌。 10年4月2日卢焘通电响应联省自治,并且组织了省宪会议。 早在3月间,他已正式接受广州方面的任命,为贵州总司令了。 赵恒惕(炎午)先生曾就当时湖南倡言自治,及应付当时湖南内外情势种种阐叙綦详,特录如下: 中江仁世先生文席:读五十五年十一月六日北洋军伐九七二段大著,谓鄙人以自治号召,保境息民。一方面以川、滇、黔、粤四省,成立联省自治阵线;一方面又与鄂、赣两省成联防条约云云,事实殊未能如此。敞省倡言自治,并未注重联省。意在各制省宪,合制国宪。如省宪与国宪条文有冲突时,即须改省宪。故湖南省宪,绝无联省字句。当时西南情形,卢焘主黔政,而非黔籍。故对自治极冷淡。四川省军各据防地,不能统一,仅与杨子惠(森)、熊锦帆(克武)、刘甫澄(湘)有往来,其他首领,绝无交往。云南唐、顾之争正剧,相距稍远,通讯亦难。广东客车各有防地,既不统一,难言自治,仅与许汝为(崇智)因同学关系,又有许崇清之联系,故有往来。陈竞存(炯明)及其他军要,殊少交涉。西南各省情形复杂,故不能积极以自治相劝请。仅于李宗仁、白崇禧主持桂政时,见其朝气勃勃,努力图治,全省统一,曾力劝其制订省宪,亦因湘桂交通较便,故亟思结合,成一坚固之自治阵线,庶几于省防省治,皆有大益。此为当时西南之实际情形也。至于鄂、赣两省之主政,皆为北洋军伐,绝无成立联防条约之事,不独自毁护法立场,亦且堵塞自治路线。倘有联防条约,则援鄂之役,彼岂不严词诘责耶?自问当时对时事极隔膜,政略更幼稚(当时倘能了知如大著所述各方情形,则应付必较灵活,贡献国家必有可观)。亦因连年战事,民力凋敝,财政枯竭,即派遣代表旅费,往往筹措维艰,迟延甚久,或竟终止。如此岂能于竞争角逐之场,有以自立耶?……当时孙中山在桂休,急欲北伐,我以北洋势力尚盛,须整训两年,政军并修,则胜算可期。未得孙中山许可,乃与胡毅生商定湘粤米盐互换以裕饷源。军事则有两种计划:一、湘粤军分路作战,即粤军利用铁路由岳州羊褛司进攻蒲圻。湘军则由平江长寿街抄袭蒲圻,以收夹击之效。亦因湘军路线较熟,步行较便也。二、湘粤军混合作战,岳州与平江由湘粤军联合担任。请由孙中山裁定。并派参议员李汉丞至桂林欢迎,惜因陈炯明叛变,此计落空。……此颂。撰 祺 弟赵恒惕启十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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