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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十六 五行四 地震山崩地陷大风拔树螟牛疫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思心不容,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惟金﹑水﹑木﹑火沴土。”华孽,刘歆传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国四十二地震,南阳尤甚,地裂压杀人。其后武溪蛮夷反,为寇害,至南郡,发荆州诸郡兵,遣武威将军刘尚击之,为夷所围,复发兵赴之,尚遂为所没。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山阳﹑东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
  后五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
  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儒说民安土者也,将大动,行大震。九月,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遣使发边郡兵讨之。
  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官无阳施,犹妇人也。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觽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闰月,塞外羌犯塞,杀略吏民,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国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动。”是时邓太后摄政专事,讫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于是阴类并胜,西羌乱夏,连十余年。
  二年,郡国十二地震。
  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
  四年三月癸巳,郡国四地震。
  五年正月丙戌,郡国十地震。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国十五地震。
  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国十地震。
  三年二月,郡国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国九地震。
  四年,郡国十三地震。
  五年,郡国十四地震。
  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国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涌水,坏败城郭﹑民室屋,压人。冬,郡国八地震。
  永宁元年,郡国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坏城郭室屋,压杀人。是时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言]*,破坏邓太后家,于是专听信圣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丰等皆得用权。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国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国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国二十三地震。是时以谗免太尉杨震,废太子。
  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国十六地震。时安帝既崩,阎太后摄政,兄弟阎显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征诸国王子,未至,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昉等用权。
  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余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戊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都)**[部]*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日)**[地]*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頉。尚书栾巴谏事,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于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持权。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犹秉政专事,至延熹二年,乃诛灭。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兴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寿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风、凉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时桓帝与中常侍单超等谋诛除梁冀,听之,并使用事专权。又邓皇后本小人,性行无恒,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后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皆专权。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灵帝时宦者专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献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兴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会稽南山崩。会稽,南方大名山也。京房易传曰:“山崩,阴乘阳,弱胜强也。”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君道崩坏,百姓失所也。刘歆以为崩犹*(地)**[弛]*也。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
  七年七月,赵国易阳地裂。京房易传曰:“地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
  是时南单于觽乖离,汉军追讨。
  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明年冬,*(至)**[巫]*蛮夷反,遣使募荆州吏民万余人击之。
  元兴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风雍地裂。是后西羌大寇凉州。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东*(恒)**[垣]*山崩。是时邓太后专政。秋八月,殇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
  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员溪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其后三年正月,苍梧、郁林、合浦盗贼髃起,劫略吏民。
  二年六月,河南雒阳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阳山崩四十七所。
  三年六月庚午,巴郡阆中山崩。
  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杀四百余人。丙午,天子会日也。是时阎太后摄政。其十一月,中黄门孙程等杀江京,立顺帝,诛阎后兄弟,明年,阎后崩。
  顺帝阳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阳宣德亭地坼,长八十五丈,近郊地。时李固对策,以为“阴类专恣,将有分离之象,所以附郊城者,*(事)**[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是时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权分争,后中常侍张逵、蘧政与大将军梁商争权,为商作飞语,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国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坏寺屋,杀人。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三年,郡国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广汉梓潼山崩。
  永兴二年六月,东海朐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盗贼髃起。
  永寿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冯翊云阳地裂。
  三年五月*(戊申)**[甲戌]*,汉中山崩。是时上宠恣中常侍单超等。
  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来山判解。
  八年六月丙辰,缑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阳高平永寿亭、上党泫[一]氏地各裂。是时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专恣。冬,桓帝崩。明年,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不果,更为所诛。

  注[一]工玄反。
  灵帝建宁四年五月,河东地裂十二处,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余步,深不见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阳大风,拔树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风拔树。是时邓太后摄政,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故立之,是为安帝。不立皇太子胜,以为安帝贤,必当德邓氏也;后安帝亲谗,废免邓氏,令郡县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坏。此为瞉霿也,是后西羌亦大乱凉州十有余年。
  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风拔树。
  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风,拔南郊道梓树九十六枚。
  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风拔树。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风拔树。
  六年夏四月,沛国、勃海大风,拔树三万余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东、颍川大风拔树。六月壬午,郡国十一大风拔树。是时安帝亲谗,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国三十六大风拔树。
  灵帝建宁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风雨雹,拔郊道树十围已上百余枚。其后晨迎气黄郊,道于雒水西桥,逢暴风雨,道卤簿车或发盖,百官沾濡,还不至郊,使有司行礼。迎气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风拔树。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大风,发屋拔木。
  中兴以来,脂夜之妖无录者。
  章帝七八年闲,郡县大螟伤稼,语在鲁恭传,而纪不录也。是时章帝用窦皇后谗,害宋、梁二贵人,废皇太子。
  灵帝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虫为害。是时灵帝用中常侍曹节等谗言,禁锢海内清英之士,谓之党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辅螟虫为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岁遣窦固等征西域,置都护、戊己校尉。固等适还而西域叛,杀都护陈睦、戊己校尉关宠。于是大怒,欲复发兴讨,会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是时窦皇后以宋贵人子为太子,宠幸,令人求伺贵人过隙,以谗毁之。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厥咎霿也。或曰,是年六月马太后崩,土功非时兴故也。

  校勘记

  三三二七页一一行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校补谓帝纪作“甲寅”。按:
  是年三月癸卯朔,无甲申,今依帝纪改。
  三三二八页四行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难”字衍。又引惠栋说,谓纪无“难”字。今据删。
  三三二八页八行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又一刘尚,乃南阳宗室,袭封朝阳侯者。又引周寿昌说,谓袁纪作“执金吾刘尚”。非建武二十二年之武威将军,彼前以击夷而败没矣。本纪作“行征西将军”,此无“行”字。
  三三二八页一四行郡国四地震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四”作“九”。
  三三二九页一行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钱大昭云本纪但有二月丙午之事,此“正月壬寅”四字疑衍。按:校补谓当衍者乃“二月丙午”四字。
  是年四月丙申晦,日有食之,纪、志并同。四月晦为丙申,则二月不得有丙午。
  纪本有误,而此志“二月丙午”四字,疑后人据纪妄增也。
  三三二九页七行坏败城郭按:汲本、殿本“坏败”作“败坏”。
  三三二九页一0行建光元年九月己丑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作“十一月己丑”。
  三三二九页一一行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言]*据何焯校改。
  三三二九页一二行皆得用权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用”闽本作“□”。今案:殿本亦作“□”。
  三三二九页一四行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安帝纪无“十二”字。
  三三三0页一行四年十*[一]*月丁巳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十一月”。
  按:延光四年十月乙酉朔,无丁巳,今依纪改。
  三三三0页一行兄弟阎显等并用事按:“兄弟”原作“弟兄”,径乙正。
  三三三0页七行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丙申”。按:是年四月戊寅朔,无庚申,今从帝纪改。
  三三三0页一四行凉州*(都)**[部]*郡六地震据集解引陈景云说改。
  三三三0页一四行凡百八十*(日)**[地]*震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日”字衍。
  又引惠栋说,谓纪云“地百八十震”,非百八十日也。按:校补谓“日”乃“地”之斗。言震不言地,则无以明其确为地震,故纪亦必云“地百八十震”也。今据校补说改。
  三三三一页一行尚书栾巴谏事按:集解王先谦谓“事”疑“争”之误。
  三三三一页一一行听之按:疑当作“德之”,与上文和帝永元七年“和帝与中常侍郑觽谋夺窦氏权,德之”同。
  三三三二页二行光和元年二月辛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作“己未”。
  三三三二页四行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氏”纪作“是”,古字通。
  三三三二页九行刘歆以为崩犹*(地)**[弛]*也校补谓“地”乃“弛”之斗,前志引刘歆说“崩,弛崩也”可证,各本皆失正。今据改。
  三三三二页一三行明年冬*(至)**[巫]*蛮夷反校补谓据纪“至”乃“巫”之斗。
  今据改。
  三三三三页二行河东*(恒)**[垣]*山崩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恒山在上曲阳,不属河东,应如殇纪作“垣山”为是。今据改。
  三三三三页五行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校补谓纪作“二月己卯”。按:是年二月壬辰朔,无己卯,纪斗。
  三三三三页六行劫略吏民按:“吏民”原作“民吏”,径据汲本、殿本乙正。
  三三三三页一三行*(事)**[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三四页六行延熹元年七月乙巳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桓纪作“己巳”,下云“甲子,太尉黄琼免”,则宜以续志“乙巳”为是。
  三三三四页七行三年五月*(戊申)**[甲戌]*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戊申”作“甲戌”。按:是年五月甲子朔,有甲戌,无戊申,今据纪改。
  三三三四页八行泰山博尤来山判解按:校补谓纪作“岱山及博尤来山并颓裂”。
  就志言之,泰山郡名,博县名,尤来山名,判解是从中分裂,特指尤来一山。
  自纪言之,则岱山亦言山,与尤来山并颓裂,明是两山矣。
  三三三四页一0行永康元年五月丙午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作“丙申”。
  三三三四页一一行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按:“氏”疑当作“武”。
  三三三五页二行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校补谓“精耳”疑当作“精敏”。今按:
  “耳”疑“聪”字之斗,聪字脱其右半,遂成“耳”字也。
  三三三五页一三行其后晨迎气黄郊按:汲本、殿本“黄”作“东”,斗,此与礼仪志合。
  三三三六页一0行于是大怒按:“于是”下疑脱“帝”字。
  三三三六页一二行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按:张森楷校勘记谓窦后在章帝世不应称太后,“太”疑当作“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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