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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公作周官,分职着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今其遗书,所以观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来事之范,殆未有所穷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学汉官篇,诸文倜说,较略不究。[一]唯班固着百官公卿表,记汉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节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官志。[二]凡置官之本,及中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官表,不复悉载。 注[一]案:胡广注隆此篇,其论之注曰:“前安帝时,越骑校尉刘千秋校书东观,好事者樊长孙与书曰:‘汉家礼仪,叔孙通等所草创,皆随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阁,无记录者,久令二代之业,闇而不彰。诚宜撰次,依拟周礼,定位分职,各有条序,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刘君甚然其言,与邑子通人郎中张平子参议未定,而刘君迁为宗正、卫尉,平子为尚书郎、太史令,各务其职,未暇恤也。至顺帝时,平子为侍中典校书,方作周官解说,乃欲以*(汉)**[渐]*次述汉事,会复迁河闲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独不易矣。既感斯言,顾见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学为汉官篇,略道公卿外内之职,旁及四夷,博物条畅,多所发明,足以知旧制仪品。盖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为作诂解,各随其下,缀续后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广前后愤盈之念,增助来哲多闻之览焉。” 注[二]臣昭曰:本志既久是注曰百官簿,今昭又采异同,俱为细字,如或相冒,兼应注本注,尤须分显,故凡是旧注,通为大书,称“本注曰”,以表其异。 太傅,上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二] 注[一]大戴记曰:“傅,傅之德义也。”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贾生曰:“天子不喻于先圣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诗书无宗,学业不法,此太师之责也,古者齐太公职之。天子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折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戒于齐,不信于事,此太傅之责也,古者周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音声不中,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无节,此太保之责也,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燕业反其学,左右之习诡其师,荅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辞,已语之适,简闻小诵,不博不习,此少师之责也。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衣服冠带不以制,御器列侧不以度,采服从好不以章,忿悦不以义,与夺不以节,此少傅之责也。天子居处燕私,安而易,乐而耽,饮食不时,醉饱不节,寝起早晏无常,玩好器弄无制,此少保之责也。此古天子自辅弼之礼也,自为天子而贤智维之,故能虑无失计,举无过事,终身得中。” 注[二]胡广注曰:“犹古頉宰总己之义也。”案:灵帝之初,以陈蕃为太傅,蕃诛,以胡广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长安,又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上。应劭汉官仪曰:“太师,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阙。”又汉官云:“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长史,与汉异。” 太尉,公一人。[一]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二]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三] 注[一]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前书曰“秦官”,郑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东鴋据非秦官,以此追难玄焉。臣昭曰: 纬候觽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该核阴阳,徼迎起伏,或有先征,时能后验,故守寄构思,杂称晓辅,通儒达好,时略文滞。公输、益州,具于张衡之诘;无口汉辅,炳乎尹敏之讽。图谶纷伪,其俗多矣。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赋政,将是据后位以书前,非唐官之实号乎?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乃中候之妄,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于中候,而正之于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说菀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总领百事”。说者以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頉宰,斯其然矣。 注[二]汉官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注[三]蔡质汉仪曰:“府开阙,王莽初起大司马,后篡盗神器,故遂贬去其阙。” 汉官仪曰:“张衡云:‘明帝以*[为]*司马、司空府*[已荣]*,欲*(复)*更*[治]*太尉府。时公赵□也。西曹掾安觽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受。□表陈之,即*[见]*听许。其冬,*[帝]*临辟雍,历二府,光观壮丽,而太尉*[府]*独卑陋*(云)*。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时□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开阳城门内”,与此不同。”臣昭案:刘虞为大司马,而与太尉并置焉。 长史一人,千石。[一]本注曰:署诸曹事。 注[一]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 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一],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 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合主簿录省觽事。[二] 注[一]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 注[二]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絜、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又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汉官目录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 御属主为公御。[一]合下令史主合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曹文书。[二] 注[一]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御属如录事也。” 注[二]应劭汉官仪有官骑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三] 注[一]孔安国曰:“主徒觽,教以礼义。” 注[二]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谔之节,惮首尾之讥,县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屠须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 周礼有外朝,干宝注曰:“礼,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天子与丞相决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注[三]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毕,遣□曰:‘诏书殿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 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谨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养,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漏败,墙垣阤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十年,更名相国。”案献帝方,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丞相府门无兰,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也。”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一]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二] 注[一]汉官目录曰三十人。 注[二]*(汉)**[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一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一]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三]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四] 注[一]马融曰:“掌营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注[二]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 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民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得,此之谓三公之事。” 注[三]应劭汉官仪曰:“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注[四]汉旧仪曰:“御史大夫□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髃辈大贼,对上。’”臣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一]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注[一]汉官目录云二十四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一] 注[一]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 成帝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及前、后、左、右杂号将军觽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一]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后罢。和帝即位,以舅窦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焉。[二] 注[一]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 注[二]梁冀别传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礼仪。大将军朝,到端门若龙门,谒者将引。增掾属、舍人、令史、官骑、鼓吹各十人。”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一]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二]掾属二十九人。[三]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 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四] 注[一]东观书曰:“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 注[二]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 注[三]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注[四]应劭汉官仪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纯)**[屯]*,*(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候。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觽新降有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一] 注[一]应劭汉官仪曰:“度辽将军,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永平]*八年,行度辽将军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银印青绶,秩二千石。长史、司马六百石。”东观书云司马二人。 校勘记 三五五五页一二行刘千秋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刘千秋即刘珍。文苑传云珍字秋孙,疑传误。 三五五六页四行乃欲以*(汉)**[渐]*次述汉事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星衍辑汉官解诂,“以汉”作“以渐”,是。今据改。 三五五六页六行为作诂解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辑本“诂解”作“解诂”。 三五五六页一六行已语之适按:“语”当作“诺”,已诺犹言然否或许与不许也。 今贾谊新书傅职篇正作“不知已诺之适”。大戴礼作“不知已诺之正”。汲本、殿本作“言语之道”,乃后人臆改。 三五五七页六行自是而阙按:“自是而”下有阙文。孙星衍校辑汉官仪,此“阙”字代之以□,云今本本作“阙”,乃校者所记,而后来误入正文也。今据孙校,“阙”字用小一号字排。 三五五八页二行说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三五五八页五行元狩六年罢太尉按:校补谓案前书百官公卿表,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汉官仪误也。又按:下文“官候”应作“候官”,见前三五二一页。 三五五八页七行明帝以*[为]*司马司空府*[已荣]*欲*(复)*更*[治]*太尉府据御览卷二百七职官部五引补删。 三五五八页九行员职既少自足相受按:汲本、殿本“受”作“容”,孙辑本同。 御览“既”作“鲜”,“受”作“授”。 三五五八页九行即*[见]*听许据御览补。 三五五八页一0行*[帝]*临辟雍据御览补。 三五五八页一0行而太尉*[府]*独卑陋*(云)*按:汲本、殿本“太尉”下有“府”字,“卑陋”下无“云”字,孙辑本同,御览同。今据以补删。 三五五九页一一行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按:窦宪传注引作“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 三五六0页三行有官骑三十人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孙辑本作“二十二人”。今按: 孙云辑自续汉志补注,则所据本不同。 三五六0页一四行县囊捉撮集解引惠栋说,谓“捉”当作“括”,淮南子“烛营指天”,高诱注“烛营读曰括撮,伛偻之象,喻容悦之臣”。 三五六0页一四行其与申屠须责邓通校补引陈景云说,谓“须”当作“显”,或作“顿”。按:黄山云当据嘉传作“坐责”为是,不必于字之形似求之。 三五六一页二行郡国守长史上计按:孙星衍辑汉旧仪“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一页二行遣公出庭按:孙辑汉旧仪“公”作“君侯”,“出”下有“坐”字。 三五六一页二行记室掾史按:孙辑汉旧仪“史”作“吏”。 三五六一页三行丞史归告二千石按:孙辑汉旧仪“史”上有“长”字。 三五六一页四行无烦挠夺民时按:孙辑汉旧仪“挠”作“扰”。 三五六一页五行今日公卿以下按:孙辑汉旧仪无“今日”二字。 三五六一页五行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按:孙辑汉旧仪“奢”上有“今俗”二字,“以”上有“日”守,“身”上有“务以”二字。 三五六一页五行请谨以法汲本、殿本“谨”作“谕”。按:孙辑汉旧仪亦作“谕”,云本作“谨”,从续汉志补注引改。 三五六一页六行无饰厨养按:孙辑汉旧仪作“无饰厨传增养食”。 三五六一页六行又更过度按:孙辑汉旧仪作“或更尤过度”。 三五六一页六行长吏以*[闻]*据汲本、殿本补。 三五六一页七行墙垣阤坏不治孙辑汉旧仪“不”作“所”。按:如依孙辑本改“不”为“所”,则“所治”二字应连下读。 三五六一页七行无办护者汲本、殿本“办”作“辨”。按:孙辑本作“办”。 三五六一页七行不胜任按:孙辑汉旧仪“胜”作“称”。 三五六一页七行归告二千石听按:孙辑汉旧仪“听”上有“勿”字。 三五六一页七行十年更名相国按:校补引陈景云说,谓“十年”上有脱文。 三五六一页九行汉丞相府门无兰汲本、殿本“兰”作“阑”。按:阑兰通。 三五六一页一一行建武十八年省也按:集解引周寿昌说,谓光武纪十一年夏四月省大司徒司直官,献帝纪注亦作十一年,“八”字误。 三五六一页一三行*(汉)**[献]*帝起居注曰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六一页一三行九年十一月按:汲本、殿本作“十二月”。 三五六二页一0行守长史到郡按:孙辑汉旧仪“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二页一一行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据孙辑汉旧仪补。 三五六三页五行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按:沉家本谓“皆”字疑误。 三五六四页八行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按:校补谓范书东平王传文不载骠骑掾史,刘昭所引盖是续汉书本传文。 三五六四页一一行曲下有*(纯)**[屯]**(纯)**[屯]*长一人据汲本、殿本改。 按:纯屯二字古每不分,亦犹“屯留”之作“纯留”矣。 三五六五页二行明帝*(十)**[永平]*八年校补引柳从辰说,谓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黄山谓案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斗为“十”字也。今据黄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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