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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扎城外南湖之马队第2标积极响应,计划于10月10日武昌起义周年纪念日起事。 黎元洪戒备森严。9月23日,宪兵队在嘉宾楼拿获党首1人,汉口亦获大头目黄某,立即正法。南湖马队恐事机泄漏,决定提前于24日夜12时起事,却不料24日下午城内的总机关被黎元洪的密探侦破,黎当夜派宪兵1营包围札珠街13号,将顾斌、顾开文、罗子常、罗子达等8人抓捕,将二顾二罗4人在都督府前斩首示众,其他4人监禁20年。 南湖马队2标得悉城内机关被破获,即有第2营管带集合全标官兵演说,道:“机关已破,不如趁此时攻进城内。”声称有某标某营可为接应,决不至于失败。2标标统周某亦和之,遂率全标官兵出。先攻起义门,希图乘敌不备,斩关而入,但第4师师长蔡汉卿已奉黎元洪令,事先在起义门埋伏,并在城墙上以重炮向马队轰击,击死数十人。马队后队即往扑保门进攻,那里有第1师师长黎本唐把守。蔡汉卿亦率军出城夹攻,马队官兵腹背受敌,双方激战3个多小时,至天明,马队3营仅剩1营,退回南湖本营,凫水死者甚众,仅存的400余人,犹敢恃险抵抗。黎本唐、蔡汉卿率军追随围捕,直至中午1时始逃散。对于被捕之马队官兵,有的被就地处决,有的被解至都督府或司令部正法,有的被解至阅马场杀害,标统和2营管带均被正法。 次日,黎元洪下令巡查城内各军,遇有马队2标中人,格杀勿论。又令军警稽查散兵,捉获即杀,不问口供,尸体丢进长江,连姓名、罪状均不宣布。此役死于战斗中的马队官兵200余人,湖中泅水死者数十人,被“正法”者数十人,共300余人,此外,有部分并未参加起事的马队也被误会,指为乱兵,四围合攻,当场枪杀200余人。蔡汉卿率军到南湖,又误会炮队参与起事,毙炮队数十人。 马队2标失败后,又有马队1标革命党人继起,密谋再举,结果被拿获,又处决数人。9月25日到10月中旬,又陆续破坏“振武会”机关10余处,数十人被处死。此外,在武昌周围各县:襄河、沙洋都有振武会活动,荆门、当阳等县亦有振武会分支七星会组织,均遭破坏,多人被杀。加上零散被搜捕杀害者,死者当在1000人以上。军法局收禁的人犯达500余人,以至人满为患。这次被杀的革命党人,基本上是国民党员,即原来文学社系统的革命党人,经过这次杀戮,幸存下来的极少。 黎屠夫电告袁世凯,轻描淡写地说:“正法5人,其余均弃械逃溃,暴动业已平定,现在省垣人心安谧。”他虽然这么说,但内心十分恐慌,特电袁世凯要求从直隶、江西、江苏、安徽4省派军到鄂驻扎,以资镇慑。袁世凯立即抽调北洋军1000余人到汉口,驻南湖马队附近,又命4省派军队援鄂。直隶、江西、江苏各派1营陆续到鄂驻扎。 黎元洪还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设立鄂军稽查处,加强对革命党人的秘密侦讯;下令禁止军人参加政党、社团,已入者务须脱离,尤禁参与秘密结社或开会,违反者,则惟该管上官是问;加强警戒,各军队按照区域添班逡巡,每晚发特别口号,在险要地点酌设快炮、机关枪,巡警厅、消防厅分途巡逻街道,晚9点钟以后戒严。10月5月以后,又下紧急戒严令。 首义周年纪念日前几天的武汉,气氛异常紧张,人民均有恐惧之色,群以国庆日为不祥之日,必须度过此日,方可安枕。 10月10日,纪念会场设在前清万寿宫,宴会厅设在抱冰堂。两个场所附近皆驻军队,旁架机关枪,预防变乱。参加会议的人限制极严,各行政官署、局、所、学堂、军队只准派2名代表入场,其他一概不准入场。袁世凯这日发布大总统令,授黎元洪为人勋位,特派哈汉章前来参加武汉的纪念会,并带来授与黎元洪的嘉禾勋章1枚,以及纪念祭文一道。黎元洪佩戴此嘉禾章,在首义周年纪念会上演说,他赞颂一番“中华民国共和立宪政体”诞生,然后便把民国成立1周年“国基未固,民生未宁,秩序未复,纪纲未振,风俗未淳,奸宄未戢”等等现象归咎于坚持革命的党人。又把辛亥革命的功劳完全归于袁世凯:“元洪得有今日,武昌得有今日,中华民国得有今日,皆我大总统旋乾转坤,与各都督宣战议和。” 黎元洪演说之后,惟恐革命党会有非常举动,匆匆离开会场,连国庆宴会也未敢参加。 首义纪念日在机枪、大炮保护之下过去,但局势远未平定。1913年阴历年关,又发生“同志乞丐团”的反黎活动。同志乞丐团的主力是退伍军人。他们谋生乏术,日食维难,曾上书黎氏求筹生计,亦被置之不理。于是以胡某等为首,联合被迫遣散而生活无着的起义官兵组成同志乞丐团,设立事务所,印发传单,共谋乞丐生涯。临近旧历年关,同志乞丐团向各暴富户告贷年费,于是各“伟人巨子公馆咸有破衣无褐辈”要求资助,此去彼来,络绎不绝,甚有成群结队硬索巨数,不予不走。 黎元洪惟恐聚众,兹扰来府,别蓄隐谋,即派人携银1.2万元,交给该发起人按名遣散。同志乞丐团拒却不受。该团参与革命党人活动,组织秘密机关,准备发难。黎侦悉后,督饬军士警察日夜奔驰,皆以捕乱党、抄机关、搜军械为事。捕获之人皆由军法处秘密处死。城内宣布戒严,每日下午2时即闭城门,除军警、宪兵外,又加派正式军队2营公驻各街巷;并加派楚材号军舰逡巡武汉。特饬警厅出示禁放鞭炮,甚至不准商铺停贸闭市,不准举办庆祝活动。以至商民无不嗟怨共和反不如专制之自由也。 黎元洪即使这样防范,仍不能安枕。由于历次反黎斗争均以军队为主,他对鄂军队已不信任。同志乞丐团人数甚广,他不敢绳之以法,又苦于无法安置,便电请袁世凯设法维持,于是又一批北洋军进入湖北。 湖北革命党人几经镇压,党人被杀得寥落殆尽,稍有学望节操之士,则去之唯恐不速。南湖马队事件后,军务司正副司长蔡济民、吴醒汉辞职离去,黎元洪在革命党人累累尸骨上,逐步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以后又进一步倒向袁世凯,为袁氏北洋军统一全国出力。 孙中山离开北京之后,不再过问袁世凯的政治,而一心扑在中国的铁路建设上,他为考察日本实业和解决经营铁路的经费问题,于1913年2月,与夫人卢慕贞及其子女孙科、孙婉、英文秘书宋霭龄,乘坐山城丸号轮船离开上海,前往日本。 南京临时参议院《临时约法》规定,要在其施行10个月内,需根据临时参议院制定的国会选举法,进行国会选举。袁世凯由于迫不及待地急切登上大总统宝座,要求临时参议院尽快制定出国会组织法和国会选举法。临时参议院在袁世凯的催促下,于8月3日通过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和《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及时予以颁布。 《国会组织法》首先确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其次规定参议院由以下几方面议员组成:1、各省省议会每省选10名;2、蒙古选举会选27名;3、西藏选举会选10名;4、青海选举会选3名;5、中央学会选8名;6、华侨选举会选6名,总计议员274名。众议院以各地方人民选举议员组成,其名额:各省取人口比例主义,每80万人选议员1名,但由于全国人口尚未普查,普查也非一时所能办到,所以各省名额实际分配采取前清谘议局额数1A3为标准,总计议员596名。 国会议员“选举法”规定实行限制选举制。所谓限制选举,除年龄、居住期限有所限制外,最主要的是财产限制、教育限制、性别限制。具体规定是:凡有中华民国国籍的男子,年满21岁以上,于编制选举人名册以前在选举区内居满2年以上,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众议员、省议员权:1、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2、有价值500元以上不动产;3、小学以上毕业;4、有与小学以上毕业的相当资格。其中1、2项为财产资格限制,3、4项为教育资格限制。 限制选举使一般贫苦大众被排于选举之外。相当一部分工商资产者由于无田产,又未能在小学毕业,也失去了选举权。其次,无视女界要求,拒不承认女子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以唐群英为代表的“女子参政同盟会”,为争取政治上男女平等,从南京到北京掀起颇有声势的女子参政活动,接连两次上书临时参议院,指责参议院不承认女子选举权,是违背约法,蹂躏人权,不以女子为人,坚决要求补定“女子选举法”。一部分参议员同情,大部分参议员拒绝,未经讨论,女界要求即被打消了。 “选举法”虽然对选举资格作了种种限制,但各省登记的选民仍有4000万以上,占总人口4万万的9.98%,约每10人中便有1名选民,这较清末谘议局选举则增加24倍以上选民。“选举法”放宽了选举资格,使更多的人获得选举权,毕竟有了点民主气氛,多少体现了民主共和精神。 国会选举自1912年12上旬开始,到次年3月基本结束。 还在国会选举筹备阶段,各党派就已秣马厉兵,为全面竞选作准备,宋教仁担任了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后,为了使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号召党员:介绍党员,以有选举权者为标准,盖党员愈多,人才愈众。多一党员则将来多一选举权,并可多得一议员,政治上始有权力。宋教仁还说: “我们此时虽然没有掌握着军权和政权,但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政治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所以,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我们要在国会里头获得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 共和党也视国会选举为最注重之事,决心倾力以争。统一党于选举一事,同样不甘落后,它声称:“无论用何项手段,总以不使国民党取胜为是。”民主党虽成立最晚,但它以选举胜利激励党员说:“出而组织内阁,出而为各省省长,掌握政权,亦何所不可。” 各党激烈地竞选,而又不是通过宣传政见,而是倚仗行政手段控制选举,那选举便不可能在完全“合法”范围内进行,以至明抢暗夺,愈演愈烈,出现了种种“怪状”和“丑闻”。诸如浮报选民,竞相效尤;拉票、冒投,还有比拉票、冒投更为新奇的,就是“列名指定”,真是无奇不有;抢票、毁票,时有发生;金钱收买,变本加厉;手持手枪,威逼胁迫;那些预料不能取胜的政党,最后使出拒不到会,以为抵制。“选举法”固然有违法、舞弊情事,得向地方、高等审判厅起诉的明文规定,但司法机关通常为一党把持,很难做出公正裁决,起诉、审判,几若虚设,无法有效地制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国会选举开始,人们普遍欢欣鼓舞,认为“吾国今日之国势已如是,强弱兴亡,在此一举”。但五花八门的选举作弊现象,使许多人大失所望,也引起不少选民的反感。但是,尽管暴露出上述种种污点,却并非所有选民都不珍惜自己的权利,因此卷入了唯党是争的漩涡,当选议员者,也不都是出于非法手段。有数千万选民参加的国会选举,客观上又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民主大演习,使人民平等、人民有权利决定国家事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传播。 宋教仁担任了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后,成为该党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为了把中国建成一个独立富强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他第一步是领导国民党夺取国会选举胜利,组织完全政党内阁。1912年10月18日,宋教仁离京南下,布置各省选举事宜,同时顺道探望离别8年的老母和妻子。不久,传来国民党初选告捷的消息,他兴奋不已,又匆匆告别亲人,继续出游。他经长沙到上海,后又到杭州与南京,到处会见国民党人,到处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他的演说没有谩骂,没有恫吓,表现了一个政治家“平心论事的风度”。他的演说,抨击袁世凯政府,反复宣传国民党的政见,满怀信心地准备组织国民党内阁,实行他的政治抱负。宋教仁的活动,博得了各界的支持。 在参众两院初选和复选中,国民党获得了压倒优势的胜利。在众议院的596个席位中,国民党获得269个,占45.1%,共和、统一、民主党为154个,占25.7%。在参议院的274个席位中,国民党获得123个,占44.9%,共和党、统一、民主党为69个,占25.2%。国民党虽未能达到超过半数的地位,但所占议席数,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政党。国民党竞选的胜利,使全党一片欢腾。但是,在国会如何开法?宪法如何制定?国民党人同袁世凯势力展开了激烈地争论。 《民权报》在上海组织欢迎国会团,发表《欢迎国会团宣言书》,倡议国会自行召集,先开预备会议于上海,再举行成立会于南京,认为这样可以保持立法机关的安全,预防北京的干涉,使议员可以自由议定宪法,选举总统。 袁氏一闻此说,即张皇失措,日夕焦虑,求所以消弭之策。首先出来替袁世凯说话的是原同盟会会员孙毓筠。他发表反对迁移国会的通电。说自行召集国会,自行择定国会地点,即是变更国都地点,欲假国会之力,迫政府使必迁南方而后已。自孙、黄入都后,南北意见已洽,今倡此议,徒今南北人心又生一重恶感,影响所及大有全国分裂之忧,小则亦起乱公安之渐。 针对孙毓筠的通电,激进派进行批驳,双方又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袁世凯使出种种手段,力图取消“国会欢迎团”。他暗中指使冯国璋通电进行威吓,说:“该团员竞肆其无意识谬论,冀破坏我民国初基,其罪既不容诛,其心尤不可问。国璋嫉恶如仇,爱国如命,凡有敢簧鼓其僻辞邪说,冀以动摇国本、盅惑人心者,惟有执法以随其后。” 袁世凯亲自上阵,电令程德全取消“国会欢迎团”,并通电各省:“谓人心甫定,倘再动摇,演成分裂局面,不啻自求灭亡。” 有人问袁:“上海欢迎国会团一事,甚为危险,总统当有以防其渐。” 袁答道:“这都是瞎闹,本可以不理他们,他们若真干起来,则稳健派必齐到了北京,其余暴烈派主张南都者,必不肯来,就一概不要他,一概除名,令各地方另选。如果他们不服,我自有办法。” 上海欢迎国会团成立后,曾派出代表到各地活动,并得到各地革命派的激烈进步分子的热烈响应,继上海欢迎国会团之后,在北京成立了国会地点研究会。袁世凯想尽办法,破坏欢迎国会团。利用金钱收买,允以官爵加以引诱,是袁世凯的一贯手法。袁通过孙毓筠用巨款收买了北京国会地点研究会赴上海代表石寅生,让石寅生到上海去活动,解散欢迎国会团。由于国民党稳健派不支持欢迎国会团的活动,它们的目的便不能达到。 宪法如何制定问题,袁世凯一再声明,他反对制定限制总统权力的宪法;国民党人则反复论述,宪法为一国基础,一字之出入,或关系于国本之安危,一语之增减,或关系于国民之消长,决不可忽视。袁世凯无视国会组织法“宪法由参众两院各选同数委员起草议定”之规定,企图另行成立宪法起草机构,以便加以操纵控制。在袁的授意下,江苏都督程德全发出通电说: “夫宪法必由国会起草,表面虽似合共和原理,而实质上其弊甚大,因为国会中立法事件,极为纷繁,再益以最重之宪法草案,其不能得宽闲之时间,静一以求之,是可断言者。” 他主张由各省都督联合呈请大总统向参议院提议,仿美国各州推举代表之例,由各省都督,各举学高行修识宏才俊之士2人,一为本省者,一为非本省者,集为宪法起草委员会。草案既立,然后提交国会,再行议决。 程德全的通电,遭到国民党的猛烈抨击,但得到许多都督的通电赞同。袁世凯便利用这些通电,宣布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国务院选定李家驹、汪荣宝、杨度等为委员。 袁世凯的这一举动,立即遭到国民党的反对,北京国民党本部否认宪法起草委员会。不仅国民党否认,连一向支持袁世凯的黎元洪也不赞成设立宪法起草委员会。 袁世凯鉴于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确实没有法律根据,便将起草委员会改称讨论委员会。这事又遭到国民党人的批驳,激烈抨击袁世凯有心劫夺,必欲将仅存一线之立法权摧残之无余而后快。袁世凯又将宪法讨论委员会改称宪法研究委员会,但仍遭到批驳。 国民党与袁世凯势力的争论,不限于宪法的起草权,而且涉及宪法的内容。袁世凯先是一再表示反对限制总统权力的“弱国宪法”,后来又明白地提出,宪法必须规定“国务总理及陆海军总长委任之权,为总统专有,方能为正式总统之候补员。”为适应袁世凯的要求,云南都督蔡锷、江苏都督程德全、贵州都督唐继尧、四川都督胡景伊、直隶都督冯国璋、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陕西都督张凤翙八省都督,致电袁世凯,提出制定宪法的4条要点,为袁世凯张目。这4条是:1、组织内阁无须取得国会同意;2、大总统任期7年以上;3、大总统有解散国会之权;4、大总统有不可裁夺之法律权。袁世凯接此电,喜出望外,立刻交给宪法研究会作为议题。 这个消息发表后,国民党人立即发表文章抨击,指责8都督逢迎袁世凯,实为无理取闹。国民党根本不承认什么宪法研究会,声言研究会的经费应该由都督自己拿出,所研究的结果,不得向国会饶舌一句。 袁世凯没有达到目的,由于舆论界的批驳,使各省所举宪法起草委员,其自好者皆电京辞不就职。这样袁世凯始终没有能建起一个“学高行修识宏才俊之士”的班子。袁世凯所成立的那个有杨度、汪荣宝、李家驹等人的“旋起旋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也始终没有得到参议院的通过。袁世凯得知参议院将他提出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大纲案”打消的消息,大怒:“若正式政府成立,选举余为大总统,国会新订宪法对大总统责任权限过于苛刻,没有意外干涉,余不认其咎。” 除国会如何开法,宪法如何制定之外,还有选举谁做正式大总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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